中共四中全会决定对"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进行了整体部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对生态文明时代如何处理环境法与传统法律的关系以及如何处理环境保护单行法之间的关系提出了新课题。当前存在的生态文明的丰富内涵与法律部门分立存在反差、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空间结构需求与法律缺乏空间规则之间形成失衡、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体...
当我们在敦促中国的银行业运用其具有的杠杆效应、利益传导机制,通过绿色信贷直接从资金配置方面支持节能减排项目、抑制资源流向高污染或高耗能产业时,美国银行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已经走得很远,许多方面甚至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
针对自然资源物权,环境法学者相继提出自然资源权益理论、自然资源产权理论、自然资源权属理论等学说,民法的学者也提出了特别法上的物权、准物权等观点。所以,在环境法和民法的相关理论研究中,在自然资源的研究思路上存在明显的差异。这种在研究思路上差异的形成,主要基于学科背景的区别以及理论研究切入点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对自然资源物权理论的发展和完善也各自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澳门与内地近十年来在环境法律制度建设上都取得了跨越式发展,但是区际环境法律冲突也日益加剧。为有效解决区际环境法律冲突,可采取构建区际环境统一实体法规范、区域环境法律冲突协商合作机制以及区域生态系统一体化管理机制。
作者: 期刊: 2019年第36期
《联合早报》菲逾4500企业或因污染马尼拉湾被关菲律宾马尼拉湾污染严重,尽管当局一再清理海岸线,但污染情况周而复始,始终无法改善。如今菲律宾政府决定向对马尼拉湾周围造成污染的企业宣战,要将无良企业关闭。菲律宾环境部长西马图在研究顾问公司StratBase主办的座谈会上说:“不管我们清理马尼拉湾多少次,垃圾都还是会回来。我们必须从源头解决这个问题。”他说,超过4500家企业可能因违反环境法而被令关闭。马尼拉湾在菲律宾最大...
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完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具有正当性。多年来,我国环境资源立法取得很大成就,但依然存在立法工作不协调、不适应以及法律缺失、法律修改与解释工作跟不上等问题。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应当贯彻党的和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国国情和实际,在环境污染防治、生...
作者:屈振辉 期刊:《江西理工大学学报》 2019年第06期
定量分析是环境法研究新的发展趋势。这缘于许多环境科学问题需定量研究,而环境法作为法亦是可以定量研究的。其中可以进行定量研究的有污染防治、环境评价、生态补偿和资源保护等,以及对环境法问题的社会学分析。环境法定量研究解决了某些先决问题,有利于环境法走向科学、精确和正义。它促进了环境法与环境科学的交融,也有利于环境法自身研究路径的拓展。但更重要的是,它弥补了环境法研究伦理路径的不足,促进环境法研究从思辨到实...
环境法治四十年的环境法律制度变迁,经历了一个从'环境加法时代'到'环境减法时代'的转向。实证研究表明,'环境加法时代'构筑的环境法律体系日益呈现出肥大化、技术化、不统一和不确定的法律复杂化表征,并引发了现实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加、环境决策(或判决)的可接受性减弱、环境法治秩序'液态化'和环境法律的可信赖性降低等机能障碍。在'环境减法时代',环境法法典化议题的形成既非'政治狂欢'亦非'理论幻构',而是旨在通过法典高度...
人类的"整体性危机"出现于新千年之后:在自然法则没落的今天,法律作为调整人际关系的工具失去了终极价值,不再解决所有问题.而环境法则是困顿中的希望,它制衡着人与自然这二者力量的消长,使得人类有望从环境危机中走出.然而,时间走到2005年,在这个被称为"世界工厂"的东方大国,一切并未如人们所乐见的那样水到渠成,环境还在持续恶化、环境执法之路至今荆棘丛生.就环境执法的相关问题,本刊记者与环境法学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在环境法的立法史上有着重要意义:获全票通过,寓意着这部法律被高度认可和真切渴求;环境立法至此基本做到了环境要素的全覆盖,包括水、大气、土壤等。认真审视《土壤污染防治法》,可圈可点之处颇多,攻守兼备。
作者:伯阳; 陈放 期刊:《中德法学论坛》 2010年第01期
国际环境法对中国环境法的发展意义重大,但在中国的法律制度如何接受国际环境法这一问题上,仍存在很多争议。本文首先介绍了中国适用国际条约的一般做法,并以此为基础分析了国内环境法规如何与国际条约法相联系,最后通过对两个判决的比较研究,表明依靠援引条款来适用国际条约的困难性。
作者:张忠民; 陈乾 期刊:《人民司法》 2017年第13期
在编选的论文中有专家讲了这样一段话:“随着公众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检察机关有必要作为公益诉讼的引导者和践行者,带动社会更加关注以司法途径解决环境纠纷的理念与方式,不断争取公众在环境治理中的更大权力空间,最终形成环境生态文明的社会共治模式。”
作为民法典开篇之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绿色发展理念上升至法律制度之高度,确立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绿色原则。该原则之创设不仅存在相应的正当性基础,亦为民法与环境法二者进行沟通对话架构良好平台,彰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价值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明确指出"推进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系统,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该思想的提出为绿色原则得以适用铺就宽广的制度路径。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此极...
2015年6月17日,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契机,天津大学法学院正式复建。建院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如何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人才这个新时代大学的根本任务,结合国家对于法治人才的需求由'学术型'向'应用型'的转变,积极营造'第二课堂',努力培养学生的学术兴趣,在教育实践中不断探索环境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气候变化问题是一个典型的全球性问题,由于气候与环境的特殊性,其影响打破了人为划分的国家疆界与行政区划,关系着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加强环境法律法规的建设,提高环境法在实践中的操作性,是当今各国环境法建设的主要目标。本文结合我国当前的形势,比较系统地就完善我国环境法气候变化的应对机制内容进行了分析。
作者:尹力 期刊:《山东大学法律评论》 2013年第01期
日本1970年《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止法》确立了以污染物风险预防、污染区域指定、污染区域监视、污染调查责任为内容的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法律体系。近几年来,农民权益保障问题被政府和学界高度重视,但是我国在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方面还没有专门的立法,《环境保护法》以及1995年《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法》等虽然有所涉及,但在治理主体、治理方式和具体标准等方面没有具体的规定,完善相关立法迫在眉睫。
作者:程多威 期刊:《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5年第06期
作为获取、限制、剥夺利益的规范方式,法律对利益关系的调整以衡平利益冲突为核心任务。环境法的利益衡平应遵循一体化、损失最小化、紧缺优位和协商四项基本原则。一体化原则认为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均为正当利益,提倡二者由竞争走向竞合,实现统筹、兼顾和双赢。损失最小化原则包涵最小侵害和最大补偿。前者要求利益侵害必要且不可替代,后者要求利益获得必须支付对价。紧缺优位原则关注时空的阶段性和位序性。前者强调当冲突不...
作者:秋芝 期刊:《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08年第06期
经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第13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曹明德教授任《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常务副主编。曹明德教授曾任《现代法学》副主编,法学博士生导师,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环境法专家,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学、经济法学等。获得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
公民参与是我国环境法建设中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国家民主政治的具体体现,环境法建设中提出公民参与制度,有利于加强对政府执法的监督、保证环境法的正常有序实施和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良好发展。
作者:黄星 期刊:《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第03期
2014年5月,提出了我国经济新常态这一概念。在地方考察调研、座谈会及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总书记就新常态的概念、主要特点、战略举措等重要问题进行了系统阐释,指出"中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经济新常态的提出,不仅指明了我国经济未来发展的方向,也对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产生了一系列的深远影响。若要实现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