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土地作价出资在某能源集团公司的实践探索,是深入推进能源集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大背景下的一次有利于企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对进一步优化该集团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依法盘活资产,解决资金和融资等方面遇到的瓶颈,促进企业稳定发展产生了巨大促进作用。
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调整制定全市征地补偿最低标准。规定征地补偿费用首先用于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将土地管理纳人干部考核体系,落实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提出,各部门、各单位均不得再搞土地招商,不得擅自以联建、合建等方式自行转让存量国有划拨土地。
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是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按照产权清晰、价值量化的要求,对企业使用的以划拨方式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理,以达到明确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土地财产关系的要求,主要有土地出让、土地租赁、作价出资、维持划拨、授权经营管理等处置方式.为确保国有划拨土地作价出资工作顺利实施确定,对某某能源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国有划拨土地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厘清存在的问题,分析遇到的困难,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和指导性意见,以...
本周,户籍法将列入下届人大立法计划的消息,令不少备受户口之困的网民十分兴奋;国土资源部强调高校不得擅自转让国有划拨土地,获得网民支持;而杭州拟在西湖边原被炸的“第一高楼”原址建造一座更高楼的打算,则遭到网民强烈反对。此外,有关“嫦娥一号”的信息,仍是网民高度关注的热点。
对国有划拨土地的监管,长期以来一直是各地的难题。划拨土地一般由党政军群团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许多行政事业单位打起了土地的主意。有些单位区位优势明显,受经济利益驱动,换地、联建、出租和买卖等随意处置土地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八十一条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第八十二条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第八十三条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和知识产权的,依法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第八十四条国家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第八十五条慈善组织开展本法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在国有划拔土地市场管理中,存在着土地市场发育不健全,还缺乏规范性的运作机制,致使国有土地市场存在不同程度的混乱现象。结合实际情况,笔者分析了当前国有划拨土地租赁管理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仅供相关人士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