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调还存在较多问题,由于二者之间缺乏工作协调机制,且党内法规的法律性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党内法规不规范,缺乏审查性法规以及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在实施期间出现碎片化、表面化和选择性等弊端。所以必须建立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协调衔接机制,并且认识到党内法规制度的体系,建立基本原则,以此促进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发展。
河南2月8日,河南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召开,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政法工作。省委书记郭庚茂强调,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落实好理想信念保证,法治方式保证,组织制度保证。
遵纪守法是从基本道德素养出发对造价工程师进行职业道德约束的首要方面。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造价工程师作为建设工程领域重要的管理技术人才。更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自律性规定,珍惜职业声誉,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价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建筑工程法律、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遵纪守...
今年是60年一遇的“金猪年”,传说在这一年出生的人“运程好”。于是,很多迷信此道的人都把生育计划定在今年。不少富人包括一些名人,定下了紧急生育计划,有的甚至已经付诸实施。与普通百姓不同的是,相当一部分富人是在孕育第二个甚至第三个孩子。雄厚的经济实力,让他们没有“超生罚款”的后顾之忧,在计划生育的国策面前为所欲为。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作为正式的国家政党制度肇始于新中国的成立,其制度实践深深嵌入于政党—国家的政治建构之中,体现出政党规范与国家法律的协同发展轨迹。党内法规从政党内部规范向国家法律体系的转换,需要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重塑党内法规的规范性、民主性与科学性,更需要在党领导的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都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制度依据,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两者既有契合的一面,又有差异的一面。从法学视角界定和厘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分析和研究两大体系衔接的障碍问题,从两大体系作用力的范式中寻找突破点,发挥两大体系制度优势,使其形成合力,共同促进中国法治建设。
党内法规作为一种相对特殊的法治现象,是适应管党治党需要而产生并存在的,其在党的建设中对于不同对象有着不同的定位。对于执政党而言,党内法规是党对于其自身的高度自律。对于党员而言,党内法规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对于党员的严格他律。而对于在党的建设中具有非比寻常地位的广大人民群众而言,党内法规作为党为各级党组织与党员及其自身制定的基本底线和行为规范,则是对党以及各级党组织与党员进行监督的重要准据。
日前,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除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可划拨或无偿使用的情形外,自然资源资产全面实行有偿使用.其中,将推动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并适度扩大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担保、入股等权能.
作者:刘刚; 潘少林 期刊: 2019年第03期
近年来,孝感市孝南区通I过“红旗冉冉升、党员亮身份”活动,加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区委组织部统一购置一千面国旗、一千面党旗和一万个党员中心户牌发放到13个乡镇场的229个农村基层党支部和14045个农村党员户使用。同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制定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党旗国旗悬挂使用和管理办法,明确专人负责.进行集中培训,并定期检查督办;制定细则开展党员星级评定工作,!挂牌公开,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和...
作者:郑辉; 张晓鹏 期刊: 2006年第12期
枣阳市房产管理局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一是确定学习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房地产专业知识。二是严密组织,机关人员分成若干学习小组,集体学习规定统一时间,自学规定每个阶段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三是认真辅导。局长唐齐伦带头授课,既当先生又当学生。
作者:刘灵 期刊: 2011年第11期
自然灾害发生后,往往会出现各种紧急情况,国家尤其是政府理应责无旁贷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紧急情况的发生或者蔓延,以确保“灾而无难”或“难而少恙”。而此时,强制手段之采用则常为首选。 研究救灾应急机制下的行政强制问题需要从紧急权力说起。从一般意义上说,紧急权力可以界定为给予国家法律上的优越性,以应对政治、社会和经济稳定所产生的突出且直接的威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监所检察工作如何更好地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监所检察的法律监督能力,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完成党和人民交赋的监所检察工作任务,是一个长久不衰的研究课题.
作者:郑兰; 张予洛 期刊:《中国检察官》 2009年第10期
宽严相济是我国新形势下的重要刑事司法政策,是检察机关正确执行国家法律的重要指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对检察工作各个环节贯彻这一刑事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反贪侦查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开始和基础。其诉讼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在这一阶段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有别于其他诉讼阶段。
作者:孙静宜; 黄成 期刊:《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24期
被告人蔡某,原系广东省潮阳市中洋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茵里仕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于1998年3月至2000年间,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假借为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办理出口业务的名义,利用虚假企业广东省潮阳市中雅仕皮革服装厂、虚构的外商及香港永利贸易公司,与中国邮电器材总公司分别签订内、外贸合同,使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报出口.后将共计人民币10119689.93元的虚假出口退税凭证通过中国邮电器材总公...
一、检察机关具有社会管理的功能和职责 (一)从国家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角度来看,检察机关具有社会管理功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职责 法律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统治秩序;就是为了让全体公民自觉地学法、用法、守法、尊法,以期营造安宁和谐的社会秩序。而社会秩序的建设和维护,离不开有效的社会管理,离不开强有力的社会管理手段和措施。而我们所说的社会管理,就是指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
作者:丁玉祥; 陈健 期刊:《中国司法》 2014年第11期
县级司法行政法制工作事关推进基层依法行政工作,而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得如何,直接影响国家法律在基层的贯彻实施,直接关系到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社会法治环境的营造,关系到县级司法行政执法的社会公信力和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笔者认为,在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时期,构建实战化县级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模式势在必行。
要努力形成党领导立法与立法机关科学立法、党保证执法与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党支持司法与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党带头守法与全民守法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的法治建设新格局。要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维护中央的权威、维护全党全国的团结统一贯穿立法的全过程。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秉持刑罚轻缓化、个别化之现代法治理念的缓刑制度被认为是“当代刑罚制度的宠儿”。目前缓刑成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刑罚制度。在我国,缓刑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周礼》中记载:“若邦凶荒,则以荒辩之法治之,令移民通财,纠守缓刑。”1910年清政府颁布的《大清新刑律》中始有现代缓刑制度的规定。我国目前的缓刑制度见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这两部法律对缓刑的适用条件、缓刑的考察机关、缓刑的撤销...
法律服务制度承担着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法律权利的司法救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国家法制完善和社会进步的职责。虽然目前我国的法律服务业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但法律服务市场问题不仅制约了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而且一定程度影响了法律服务价值功能的实现,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近年来虽然理论界和实务界进行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囿于理论研究不充分、法律规定不完善和机构改革时机不够成熟.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监督和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和巩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历史使命.因此,加强检察机关建设,特别是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能力和监督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