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建住房(2003)234号]第四条规定:“拆迁估价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承担,估价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明确了房屋拆迁估价的主体是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尽管在全国有上千家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估价机构,但大部分的县(市)、区却没有。
建设部近日下发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拆迁估价应由估价专家委员会进行技术指导。《意见》提出,拆迁估价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拆迁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承担,估价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意见明确。省、
作者:望晓东; 邓刚 期刊:《中国房地产业》 2004年第12期
作者:李俊岭; 孟德友; 唐虹 期刊:《价值工程》 2017年第26期
在指出房地产估价报告中市场背景描述与分析部分长期被忽视的状况以及明确该部分内容重要性的基础上,指出了《房地产估价规范》对市场背景描述与分析在内容和编写要求方面的规定,提出了各部分内容的编写要点、编写要求和资料的来源,为估价实务中市场背景描述与分析的编写提供理论参考。
根据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是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脱钩改制后的估价机构多为估价师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属于“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模式的机构,因此其行为不具备行政行为效力。
作者:黎韶光 吴洪涛 杨帆 期刊:《国土资源信息化》 2012年第06期
土地估价机构和估价师应用报告备案系统时有一些特殊需求,如断点续传估价报告、在地图上标注估价对象和案例位置、离线应用系统等,文章应用HTML5技术给出了不借助插件的解决方案.
对土地估价程序进行了具体的阐述,以便为土地市场的有序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