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探讨我国医疗市场医师过度医疗行为的约束机制。方法:在一定的假设条件下(假定医院和医师的诉求一致、政府和患者的诉求一致等),应用混合策略(博弈论)方法分别分析政府和医师、患者和医师行为的纳什均衡条件,并结合现实情况对这些约束条件进行定性分析。结果与结论:加大对医师过度医疗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患者的择医权和引入公众对政府满意度评价,能实现博弈的纳什均衡并能有效抑制过度医疗。政府应营造竞争环境来...
作者:黄胜利 徐建维 期刊:《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09年第10期
文章对医疗机构过度医疗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和成因进行了分析,重点针对医疗机构主观故意造成的过度医疗行为,选择确定具体监管路径,制定监管措施,促进合理诊治、合理用药与合理检查,并就卫生行政部门如何加强对过度医疗行为的监管提出了六条建议。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及其服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违反其法定或约定义务的过失,致使患者的医疗费用明显超过疾病诊疗实际需求的医疗行为或医疗过程。从法律意义上讲,过度医疗是一种发生在医疗过程中的特殊民事侵权行为,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进行归责。2009年颁布的《侵权责任法》第63条首次对"过度检查"进行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没有对过度检查之外的其他过度医疗行为做出具体规定,不足以充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立法上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