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4月27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该法是建国50年来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1、哪些机关的工作人员属于我国公务员的范围? (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4)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6)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7)派机关的工作人员。2、我国公务...
作者:虢金祥; 马廉颇 期刊:《人民之声》 2006年第06期
<正> 《公务员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但人们对公务员定义的理解依然存在分歧。打开该法,第1章总则第1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而据《公务员法》的有关法律解释,上述工作人员包括:(1)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人员;(2)国家主席;(3)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4)国家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5)国家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6)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7)党派机关...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就认识到规范公文写作的重要性,不仅强制实施"书同文""车同轨",而且安排专门的官吏教授法令文牍的写作,重视公文名称、格式、写作方法和适用范围等的统一。刘勰《文心雕龙》更以"章表奏议,经国之枢机"点评公文的重要性。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多次修订公文处理法规。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为"新《条例》"),将中共中央办公厅于1996年5月3日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为“老《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于2000年8月24日的‘《国家行政机美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炒老《办法》”)合二为一,
公文是应公务之需而撰拟的文书,是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工具。既然公文的作用是处理公务,那么"效率先行"当是撰写公文的首要原则。笔者所言的"效率先行"是指撰写公文时,要依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或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
作者:曹红 期刊:《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17年第02期
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极大地推动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对《条例》实施四年多以来的使用情况笔者得到不少反馈,有对某些规定理解不清、把握不准的;也有对某些规定持有异议的。这些反馈表明《条例》在实践中贯彻执行时出现了不协调或是矛盾。各国家机关之间的公文法规缺少上位法的统一协调,
通知是公务活动中使用最为频繁、最为广泛也最为常见的法定公文。一般情况下,通知是作为下行文使用的,而是否可以作为平行文使用,学界一直语焉不详。澄清通知的行移属性,对于做好实务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1951年9月29日,政务院了《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将公文文种分为7类12种。从那时起,国内专家学者对公文种类的研究就已经开始了。随着公文处理"办法"和"条例"的历次修改,对党政公文文种选用的研究也从未间断过。一、党政机关公文文种选用研究的意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规定的15种党政机关公文文种,不只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政机关在公务活动中广泛使用,且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各...
作者:顾铭新; 毕可军 期刊:《新长征》 2006年第8X期
<正>一、会议纪要文种的特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我们根据上述规定,可以明确地把会议纪要定位为: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的一种行政公文。也就是说,会议纪要是对会议的目的、要求、基本精神及决定的事项加以文字归纳整理,以便上传下达,统一认识,进而推动工作的开...
公文是传达政令、指导工作的重要载体。今天的决策是明天的历史,历史的档案印迹是今天改革发展的必要资源。这一特性,决定了公文档案资源辅政价值的必要前提是公文质效。为此,就如何加强公文质效,从而提高档案资源辅政价值,谈点粗浅的看法。一、树立价值观念,突出辅政主线一是树立全局观。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该规定明确了"函"限定为"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使用,并且可用于"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其实,这个规定是沿用了原《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表述,但与原《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不同。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组织人事等方面越来越强调民主化和公开化,公示制度得以应运而生并蓬勃发展,对公示性公文进行评改、研究的文章也日益增多。笔者在认真阅读近几年关于公示性公文(习惯上大都以公示为文种,并已形成写作套路)的研究文章后获益匪浅,但认为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探讨。本文拟对一篇形式上存在较多共性问题的公示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