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类型"作为独立的讨论客体在今日的科学研究中,类型方法得到了相当的重视。从最初的生物学与医学(特别是精神病学),到当今之心理学(特别是人格心理学)与模型论,"类型"几乎在所有自然科学的领域,都获得了渗透式的发展。不仅如此,在人文社会科学的领域,如历史学、语言学、政治学、社会学等,也不约而同地表现出对类型思维的极度倚重。这其中,最可注意者,乃是Max Weber首倡的"理想类型"之方法。
作者:黎明; 刘利民 期刊:《英语研究》 2019年第01期
本文基于福多思想语假说及相关研究,提出了概念思维心理操作的纯意义-概念及命题假说。概念思维的心理操作过程可能如下:外部事物作用于感官,思维主体涌现出模糊的感受性意义。此为脱离语词概念的感受性纯意义操作。思维主体基于感受性意义的进一步心理操作形成概念和概念关系即命题的心理表征。概念和命题的心理表征以共时的、聚合的、网络的形式,而非线性语句的形式存在。思维主体用自然语词去固定概念心理表征的核心信息,淘汰其...
作者:段威; 林毓敏 期刊:《天津法学》 2018年第04期
以贿赂犯罪为代表的经济类犯罪的手段和形式愈加复杂化,其中又以贿赂物的范围变化最为引人关注,从传统的权钱交易到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再到如今为人们所热议的“雅贿”等。归因于复杂化、碎片化的生活事实,滞后、模糊的刑法规范条文,以概念思维为核心的刑事裁判方式显得独木难支。尽管学者不断试图从贿赂物的概念或范围进行解释,但囿于文字的抽象性、局限性以及事实的多样性、复杂性,此种努力仍旧难以填平现行刑法规范与司法实践...
本文将立场、策略、研究。以及概念思维作为批判性建筑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了讨论。
作者:滕吉红; 黄晓英; 刘倩 期刊:《高师理科学刊》 2018年第09期
概念思维是最基本的思维形式之一,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给出了概念思维在高等数学课程学习中的具体应用,包括利用概念思维理解积分上限函数作为函数的特性.如何求其导数以及利用概念思维确定函数极值的方法,目的是探讨如何通过数学基础课的学习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自拉德布鲁赫将类型引入法学中之后,经由拉伦茨与考夫曼的发展并引入我国之后,得到了愈来愈热烈的讨论。类型理论将概念法学中高度抽象的概念以及形式逻辑作为批判对象,认为概念具有封闭性以及固定性,由概念思维引导的法律适用会导致对法律规范僵硬性适用的发生;与之相对,类型具有层级性、开放性与意义性,故由此衍生的类型思维将价值判断与利益衡量引入法律适用中,能够弥补概念及概念思维的局限。需要反思的是,首先,类型理论认为概...
作者:李祖扬; 汪天文 期刊:《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01期
关于思维类型问题目前我国学界尚缺乏准确统一的界定。思维活动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复杂系统,根据其组成要素的性质不同,可以列出不同的分类标准,从而对思维进行比较全面的分类。根据思维的元素分为动作思维、意象思维和概念思维;其中除动作思维仍沿用惯称外,以“意象思维”取代习用的“形象思维”,以“概念思维”取代习用的“抽象思维”,更为确切。多元思维是同时以多种不同组分作为思维元素的思维,在此谨供探讨。
作者:赵敦华 期刊: 2008年第01期
本文通过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解释,从哲学真理与认识论、怀疑论、宗教文化、数学逻辑、哲学史、常识和诗等七个方面的关系入手,分析了黑格尔哲学在德国文化转型时期的重要作用,以及对当前的中国哲学工作者的启发意义。
“象思维”是对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基本内涵和特征的概括。这种思维方式是由中国思想文化最高理念的性质即非实体性所决定的。与西方由其实体性最高理念所决定的理性的逻辑的概念思维方式不同,“象思维”不像西方那样是主客二元、对象化、现成的思维模式,而是整体直观、非对象性、非现成的。西方理性的逻辑的概念思维方式是实现现代化所必须的,但其异化形态如唯科学主义等也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象思维”是比理性的逻辑的概念思...
魏传光在《中国德育》2017年第16期上撰文指出,当前道德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教育活力与育人效果低下的问题,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受概念思维影响太深,把道德教育概念化。
我国媒体宣传的更多的还是“礼让”,即以文明礼仪推动斑马线前车让人。但在美国,道路通行规则基本只讲“路权”,“路权”的概念普及并深入每个交通参与者的意识当中。
化学概念是用抽象的语言或符号定义来表述的。在化学概念教学中,重视概念构建和概念思维培养的过程,关注概念思维的基点、焦点、支点和动点,概念和概念思维就能帮助学生获得终身学习能力和习惯的更好应用和传递。
一、“象思维”:古诗词的本体思维 “象思维”是王树人先生在八十年代提出来的,以区别于概念思维的思维体系,“象思维作为中国传统思维的本质内涵与基本特征,乃是区别于概念思维或逻辑思维的一种思维,或者称之为非概念思维。如果把概念思维或逻辑思维划为理性思维,那么象思维亦可称之为非理性思维。”
王树人先生率先提出并进行的象思维的研究,为当今理论界提供了一个新的视野。在象思维的研究中,涉及到极为复杂的理论问题,而象思维与概念思维的关系问题,可以说是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又涉及到象与概念及概念思维的关系。本文试从西方哲学的理路出发,结合西方哲学的材料对此问题提出一点想法,供讨论,恳请大家批评。
西方哲学中有一个传统的观点,即把直观和思维看做同质性的两个意识层面,或者从前者构造出后者,或者用后者去改造以至代替前者。本文把直观规定为自然直观,与之对应的是包括概念思维在内的符号指谓。通过分析,我们会发现:自然直观是人生而具有的自然机能,人只是这种机能的用户而非作者,其中的问题只能诉诸自然的方式去解决;
在照明灯具设计课中尝试讨论式教学和试验制作等教学方法,启发学生展开思维,在激烈的讨论和碰撞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在制作过程中体验设计的快乐与惊喜。鼓励学生在市场调研中学习新的照明技术,关注新产品,学会独立思考;在生活中发现问题,提出设计雏形,强调试验过程,而不是设计结果,动手制作,使作品不断得到完善。学生将体会到设计观念的改变,这已经超越了简单的灯具设计的范畴。
首先,我们从两方面进行着手:什么是魔术大师?什么是魔术经典作品?什么是魔术大师?一言以蔽之:魔术领域内的引导者或集大成者,有自己的思想(创新见识与见解)体系及高超的魔幻表现能力。什么是魔术经典作品?我以为,一个经典的魔术作品应至少具有下述2—3个特征:开创性、独特性和超越性;百看不厌、经久不衰的视知觉震撼力;成为所在魔术类别的代表性表现形式和概念思维的象征符号;展示人类的梦想与信念以及人的异能禀赋。
作者:林雪标 周孙章 期刊:《海峡法学》 2012年第04期
类型是介于抽象概念与具体事实之间的桥梁。犯罪构成要件即不法类型。立法者通过价值设定、法益评价辅以技术考量,使类型观不同程度地融入海峡两岸的刑事立法,通过刑法分则中的罪名设置、要素关联、类型谱系,最终形成类型体系。但"类型化"作为一种新型思维方式,并未引起大陆刑法学界的应有关注。从立法技术、罪名设置、类型谱系方面对两岸刑事立法进行比较研究,可为完善中国大陆刑法体系提供正当进路。
作者:闫军 期刊:《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第02期
概念与类型都为法律规范适用对象标准的表达形式,基于两者的不同特性,则有两种不同的法律思维形式或法律适用方法。以概念表达的对象标准通常为事实构成要件。其强调确定性、安定性,但概念思维即通常所称的逻辑涵摄,在司法裁判中过分注重事实归类或形式正义,而忽视个案正义的价值关照。以类型表达的对象标准,着重树立某种中心价值,其适用范围具有开放性。相应地,类型思维则是一种价值导向性思维,其注重规范与事实的“意义...
作者:赵迎春 陈凯军 期刊:《中国林业教育》 2008年第05期
逻辑学为思维的正确性提供了保障。翻译是思维活动的一种,所以逻辑学对翻译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在逻辑学中,概念思维是思维最根本的形式,同一性是概念思维的重要原理,对翻译有重要的启示。该文从逻辑的角度出发,借助概念思维中的基本规律,从概念内涵的确定、概念外延的限制与归纳、概念闯的关系三个层面,探讨了概念思维在荚汉翻译中的具体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