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劳动者虽然在理论上应当享有与全日制劳动者同等程度的法律保障,但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不安定性以及劳动者选择此种劳动形态的动机,事实上必然导致用人单位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期待与评价产生差异,进而影响法律对其权益的保障程度.因此,本文以日本为例分析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条件差别待遇存在的合理因素以其负面影响,探讨日本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条件均衡待遇原则的确立.
作者: 期刊:《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26期
<正> 闽政[2007]2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研究,同意对2006年公布的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对2006年设区市所在地城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并将实行范围扩大到各县(市、区)。现将调整后的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适用范围予以公布,从2007年8月1日起执行。今后当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各项参考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时,再适时作...
作者: 期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第06期
<正>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2007年8月30日
作者:谢咸民; 谭业昌 期刊:《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9年第09期
电子商务迅猛发展,为快递业带来发展契机,也催生新兴职业——快递员。快递业因其就业门槛低,迅速吸纳大量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的青年从业者。随着快递从业者群体不断壮大,数量激增,他们的劳动权益如何维护成为摆在面前的现实问题。快递业从业人员现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济南市就有3万余名快递员。
不签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工作时间长、公司以罚代管、维权难,是快递小哥在劳动权益保障方面普遍面临的困扰达成调解协议,留下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走出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刘明(化名)告诉记者,他再也不想和快递行业有任何牵扯了。
作者:邢峻生; 杨军; 董兰萍; 栗侠 期刊:《智慧电力》 2009年第07期
通过对陕西电网企业临时性劳动用工现状及存在问题的调研及深刻剖析,提出了3种不同的用工模式,即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制用工以及业务外包形式。为解决电网企业实施《劳动合同法》所带来的现实问题提供了解决思路,为今后企业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作者: 期刊:《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1年第01期
<正>苏人社发[2011]5号2011年1月4日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关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经省政府同意,从2011年2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140元;二类地区930元;三类地区8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9.2元;二类地区7.5元;三类地区6.5元。
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给人们创造了更多的发展机会,人们有了更广阔的舞台去施展才华,也推动了中国劳动用工形式的变革。特别是中国计划生育国策的实施,让适龄劳动力减少,非全日制用工成为解决中国经济发展与劳动力不足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很多单位使用非全日制用工来获取更多的劳动力,并通过这种灵活的用工方式降低了用工成本。
问: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聘用的残疾人其中部分为非全日制.请问,聘用非全日制的残疾人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
作者:刘慧晏 期刊:《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8年第05期
<正>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关系领域发生了重大变化,2000年淄博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淄博市劳动合同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情况的需要,特别
作者: 期刊:《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2年第S4期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代表的用工形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且很好地满足了用工单位的用人需求,同时为广大下岗人员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面临的问题,并根据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涵盖的内容,提出了完善合同制定的策略,希望能够为相关的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贵州、江西于10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贵州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6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江西一类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5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l5.3元/小时。截至10月1日,全国已有23个地区上调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今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数量已超过去年全年。
作者: 期刊:《会计师》 2013年第12X期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3号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五条第一项"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包括全日制工资发放形式和非全日制工资发放形式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要确保《劳动合同法》在我省烟草行业普及和贯彻实施,提高各级领导和人事劳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当前,我们应当深入组织开展《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和做好这部法律实施前的基础准备工作。
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优势在于增加就业率及促进劳动力的流通,但由于立法缺位,劳动者就业安全性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我国可以在结合现实国情的基础上适当借鉴发达国家的合理经验,设置非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的浮动上限,此种用工模式应当以书面形式为主,口头协议为例外,并将均等待遇原则作为确定劳动者薪酬的核心准则。
编辑同志:我2017年12月入职在一家商业外卖平台帮忙送餐,公司与我签订了一份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约定每天工作时间不超4小时,并按照送餐的份数结算工资。2018年1月,我在送餐的途中被汽车撞伤,后被认定为工伤。
<正>Ⅰ劳动"三法"通过法律制度体系的建立是整个社会良性运行的前提,和谐的劳动关系需要和谐完善的劳动法律制度体系。2007年3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非全日制用工因其灵活性,近些年在我国快速发展。2008年《劳动合同法》设专节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特别规定,但这些规定在合同订立及终止、工资制度等方面存在较大缺陷,过于注重灵活性而忽视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考察域外,我国可以借鉴国际劳工组织、欧盟和一些国家及地区确立的均等待遇原则,作为将全日制用工相关规定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桥梁,对我国现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订立及终止、用工工资制度进行完善。
作者: 期刊:《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03期
<正> 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