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基本案情2011年6月24日凌晨3、4时许,犯罪嫌疑人汪某某至本市闵行区莘松路某小区,采用钻窗入室的方法,窃得被害人放于客厅茶几上的价值人民币315元的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50元的棕色皮包一只,内有现金人民币4100元及身份证、银行卡、车钥匙等物。后犯罪嫌疑人汪某某又用窃得的车钥匙遥控按钮找到
<正>一、程序法制之人性尊严的内涵(一)人性尊严的涵义在"人性尊严"范畴中,涉及两个基本的概念:一是"人";二是"尊严"。讨论展开之前首先从这两个名词开始进行分析。"人"是法律主体的一种称谓,在法学上"人"包括个人(自然人)与法人两种形式。法人乃法律拟制之人格,无"人性"而言,故人性尊严的"人"专指"个人",是剔除了身份、能力、信仰等外在条件的每一个具体的个人,而不是集体的人、联合的人。以下论述中所用"人民"一词是在此意...
“拟制”是罗马法中的重要概念之一,其含义:为产生特定法律结果,假定某一法定要素存在于特定场景或条件中,从而在社会的变动与制度的稳定之间取得平衡。它起源于诉讼制度的变革,在裁判官通过相关程式进行实践后,这一制度渐趋成熟,从而被广泛应用于罗马私法体系的各个方面。在罗马物法中,拟制的作用更加突出,它在不违背市民法传统的同时,通过对某些要件的假定巧妙地满足了社会的发展需要,从而被广泛应用于物权、债权与继承方面。后...
人工智能体因其主体意识与自主理性的缺失、权利义务的瑕疵及责任承担能力的缺陷,不宜获得完全的法律人格和法律主体地位;而将人工智能体视为纯粹的客体,则过于强调其工具性特征,从而掩盖了人工智能体内部蕴含的一定程度上的自主性和主体性价值。应当将人工智能技术内部包含的自主性与工具性相结合,借鉴法人的产生等法律拟制技术。基于人工智能体的类型化分析,赋予其有限的法律人格与主体地位。同时完善登记注册与专门管理制度等,...
1.法人和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是法律拟制之人,自然人是一个与之并列的概念,一个自然人是万万成为不了法人的,只能成为法定代表人。 2.妇女:刑法中对妇女的规定是已满十四周岁的女性(生目的第二天起算)。
<正>本文案例启示:第三方支付账户"失窃"定性为诈骗罪值得反思。机器不会陷入错误意识,永远不会被骗,即便是出现故障也不是因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而引起的"受骗"状态。第三方支付平台不能等同于金融机构,借鉴针对金融犯罪的相关立法,缺乏主体适用的基础。"冒用型"账户"失窃"不具备"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的移植条件,它是一种法律拟制而不与诈骗罪相包容竞合,故此类案件不能认定为诈骗罪,而应定性为盗窃罪。
广泛存在于各部门法的法律拟制,是法学研究中的薄弱环节,目前学界对于法律拟制尚存诸多误解。法律拟制的发展史其实就是历史法学派、实证法学派以及新自然法学派的论争史,也是一部越来越重视基本人权的历史。我国刑法中部分拟制条款违背了法律拟制的本质,未来刑法立法应寻求人权价值的回归。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法益是人体器官的不可买卖性,而不是器官供者的身体健康,应以此法益为指导来解读该罪的构成要件要素和犯罪形态。刑法第234条之一第2款规定的本质在于违背器官供者意愿摘取其器官,正确界定"本人同意"、"强迫"、"欺骗"等要素的含义是把握本款规定的关键。非法摘取尸体器官以盗窃、侮辱尸体罪论处的规定是法律拟制,应准确界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等构成要素,以利于尸体器官犯罪的正确适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公司这种经济组织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一种不同于自然人的法律拟制主体,公司是多种利益主体、多元产权主体的有机统一体,作为公司最终权利核心的股东权与以董事会为主体的经营管理权存在分离,在公司设立、变更、运行、消灭的过程中,形成了股东(发起人)之间,股东与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公司与债权人之间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与失衡,导致各种公司...
作者:叶姗 期刊:《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14年第03期
纳税人属于税法上的基本课税要素,其人格如何生成是税法理论研究中极其重要的难题。纳税人人格通常经由个体或组织体构造的法律形式拟制,其特殊性在于需要考察拟制者主观上是否不具合理商业目的、客观上是否有减少应纳税额的效果,亦即是否存在避税安排。税务机关可能承认或否认个体或组织体所拟制的"纳税人",除了外在的法律形式,税务机关还有可能关注"纳税人"是否具有应当承担纳税义务的经济实质。对增值税一般和小规模纳税人、居...
作者:程艳 期刊:《印度洋经济体研究》 2006年第01期
推定作为一项成文的规则,最早始于罗马法。所谓推定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由法院依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基础事实推断未知的推定事实的存在,并允许当事人提出反证予以推翻的一种证据法则。广义上的推定包括可反驳的法律推定、不可反驳的法律推定和事实推定。推定为作为一项诉讼法制度,与推论、假定以及法律拟制有所区别。
作者:高全喜 期刊:《太原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9年第04期
去年我有幸参加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当代美国评论》杂志社召开的'人工智能时代的人类生存境况'理论研讨会。在会议中,我提出了一个未来世界的法律拟制问题,曾经引起激烈的讨论。大家知道,高新科技已经进入我们的生活世界,它们早已不再只是科学领域自身的问题。
作者:刘涛 期刊:《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13年第01期
<正>一、问题的提出我国刑法第382条是有关贪污罪的规定,其中第3款规定:"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其中的"前两款所列人员",也就是国家工作人员。这一款的规定是有关共犯与身份的规定,也就是一般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一般人成立贪污罪共犯的刑法规范。贪污罪被认为是一种真正的身份犯。所谓身份犯,在学理上是指在构成要件上,以行为人具有一定身份为必要之犯罪。所谓真正的身份犯,系指其身份构成犯罪之
法律拟制作为法律上的一种决断性虚构,立法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某些似是而非的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它的存在有其内在的根据。刑法第269条转化型抢劫罪存有未遂形态,既是基于法律拟制规定的逻辑结论.同时也有其同罪同罚、罪责刑均衡的必然性和正当性要求,否定转化型抢劫罪未遂形态的存在,将戕密刑罚的公正性。作为抢劫罪的特殊形式,转化型抢劫罪既遂未遂的界定应采用普通抢劫罪的标准,并结合不同情节竹:出准确...
作者:廖忠东 期刊: 2005年第04S期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是对"准抢劫"罪的规定,刑法理论上也称为法律拟制的抢劫罪.但由于该法条对罪状的叙述过于简单,要做到对抢劫罪的准确定罪,就必须准确理解和把握"携带凶器抢夺".对此,刑法理论界主要有两种观点.
<正>环境权理论的提出契合了环境保护的现实需求,得到了环保主义者的热烈拥护。然而,环境权由应有权利向法定权利转变的道路却依然漫长。因为即使宪法或法律明文规定了环境权,法院也往往以环境权过于概括、缺乏确定性等理由,拒绝承认环境权为法定权利。我们不得不说法院的担心是有道理的,承认主体、内容、客体均
致毙“辱母”者不是自我司法的权利滥用,而是在行使法律赋予的自卫权。刑法第20 条第3 款是法律拟制,杜某等人的行为论以非法拘禁,并不改变其系实质的绑架行为的性质,可以实施特殊防卫;防卫行为具有社会相当性,不存在行为无价值;即使存在重大损害的结果无价值,但是既不能归因,也不能归责于于欢,阻却构成要件符合性;防卫行为与防卫结果之间不具有刑法第20 条第2 款“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互蕴关系,不构成防卫过当;杜某...
作者:闵凯 期刊:《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2017年第05期
应当在限定说的基础上,对同质职权说进行修正,纵向越权和内部越权认定为滥用职权罪并无不当,但横向越权不宜都认定为滥用职权罪;不能将滥用职权罪等同于故意渎职犯罪;滥用职权罪必须以符合故意渎职犯罪的概念为前提;超越职权的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没有利用职权时,不能构成滥用职权罪。非职权行为,即使造成损害结果,也不能成立滥用职权罪;将"超越职权型"的滥用职权行为规定为滥用职权罪也是一种法律拟制;同质职权的判断应当是在比...
作者:周蕾 期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9年第04期
刑法规范中的主体只有自然人与单位,这两类主体均不能涵摄强人工智能,以解释立场无法赋予强人工智能刑事法主体资格。借助将单位拟制为犯罪主体资格的立法技术,希冀通过法律拟制的方式将强人工智能拟制为犯罪主体也是不可行的,强人工智能与拟制对象自然人缺乏现实关联,法律拟制也难以完成从"全否"到"全肯"的跨越。希望通过全面立法的方式将强人工智能列为与自然人、单位并列的刑事法主体实际上并不具有现实可能性,现有刑罚方式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