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都对法律解释进行了广泛研究。倘若仅仅从法教义学的角度去作解释无非会陷于条文的机械循环当中,不能满足司法需求。故本文所要探究的是基于目前在对法律解释规则的排序问题上所达成的共识,探究这种共识的缺陷与不足。从这一问题上讲,现行的法律解释规则在选择标准、排序的基础、冲突的调和等方面缺乏理论支撑。这种不足已经日渐暴露于变化纷繁社会事实面前,也困惑于司法工作当中。因此,完善法律解释规...
援引交易习惯裁决既是对已有法源体系的完善又是司法科学化的要求。面对裁决中的'标准欠缺'难题,我们需要诉诸规范性的法律方法分析,探寻交易习惯运用的一般性规则。交易习惯作为裁判依据必须经过规范性转化,转化关键在于裁判者对交易习惯的'事实性审查',主要方法是法律解释和法律论证。结合司法实践中的'习惯识别'和'习惯运用'两阶段,交易习惯的解释要符合'以制定法和合同明示条款为可能意义边缘''当事人之间交易习惯优先于一般交...
现有法律规范体系中,诸多重要条文处于适用上的"休眠"状态。这不仅造成立法资源的浪费,而且使得大量行为脱离法律的保护或制裁。究其原因,除了立法规范缺陷、推行机制低效及运行成本高昂外,法官过度依赖立法和司法解释等成文规范,忽视方法论指引下的裁判者解释构成其中的主要动因。此解释类型既作为当前整个解释体制的主要内容,又是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保障。同时,为了约束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官恣意,该解释活动还必须受到法律...
作为法律方法论研究实践转向的代表性成果之一,法律解释规则的研究已有时日,在此领域积累的成果也初见规模,并且形成了多种研究面向和路径并存的良好局面。然而,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尽管秉承了实践面向的意旨,也运用了源于实践的资源,但目前理论界已然聚凝的研究成果并没有产生如预期般积极的效应。这固然与理论本身无法克服的与实践糅合的时差有关,但反思研究本身,其原因也可能存在于研究趋向和路径的偏离,或者可归咎...
法律解释的语言学规则形成于近代形式法治理念基础之上,是法律解释规则的重要内容。它集中关注文义要素和体系要素的应用问题,为解释者阅读法律文本提供指引,并进而有助于确定法律语词的具体含义,以至能够有效维护法律文本的权威,并对提高立法质量产生刺激作用。不过,限于自身的局限性,法律解释语言学规则的效力并非绝对,因此不可机械适用。基于以上理由,法律解释的语言学规则是一种支持形式法治的思维规则体系,对于当前我国的法治...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法律解释学研究走完了初级阶段,学者们对涉及学科发展的基本概念、原则、原理进行了较为清楚的梳理,学术思想进化的脉络也基本厘清,初步完成了基础理论的研究。然而,这并没有满足法治建设以及实务法律人对方法论的需求,因而需要进入细化阶段的研究——把复杂的解释理论转化为简约的解释规则,是法律人对法律方法论的重要期待。简约的法律解释规则代表了“学了容易懂,懂了就能用”的方法。西方法学...
法律解释方法的核心是法律解释规则,即各种理解、解释和运用法律的规则。几乎所有关于法律解释方法的理论,其目标都是探寻法律解释规则的构建与运用。为了证成这一判断,梳理与不同意识形态相匹配的具体法律方法很有必要。这种概括不是对法律方法纯粹历史的考察,重心在于说明法律解释规则的实践意义。我国的法律方法论研究即将进入第二个发展阶段,即在关注一般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开始法律解释规则及其运用研究。这是展现法学理...
作者:陈金钊 杨铜铜 期刊:《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4年第06期
甘露案中再审法院之所以认为开除甘露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关键在于其认为考试中的剽窃、抄袭,社会影响不大,开除甘露是对立法原意的误解。然而,再审法官的判决理由,由于搞错了解释法律的对象——本来应该对作弊的法律进行解释(在抄袭与考试作弊的竞合关系中没有准确定性),把本来清晰的法律,解释得越来越不清楚。再审判决理由无视考试作弊的事实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而僵硬地把抄袭与科研著述、学位论文等的撰写联系起来进行了限缩解释...
作者:宋保振 期刊:《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16年第01期
作为基本的法律解释方法,目的解释在疑难案件裁判中具有独特的理论地位和实践价值。体现在“指导案例32号”,裁判的焦点问题就主要依靠此种解释方法来完成。其中,法律文本的主、客观目的及刑事政策共同作为解释的依据,并通过对文义解释效力的扩展,实现裁判的合理和可接受。综合分析其他类似案例亦可发现,在此效力扩展的同时,为约束可能出现的法官恣意和实质目的泛滥,目的解释方法还受到特定的适用规则约制。即主要由除弊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