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于2019年5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实现了与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协调一致。文章重点关注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中换出资产为存货的相关会计处理,并与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以及2019年1月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对比,以一项特殊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为例,说明修订后新准则的合理性。进一步以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为例,分析新准则的局限性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作者: 期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9年第26期
财会[2019]8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案例:2014年2月21日,J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发某地块需支付土地出让金39.4976亿元,规划建筑面积303827.4平方米(每平方建筑面积1.3万元),其中配建拆迁安置房(以下简称'配建房')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
问: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等,在企业所得税上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我公司经常发生视同销售业务,请问在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上有何差异?应如何协调?
问:本企业有50亩工业土地(土地摊余成本1000万),根据土地储备中心的协议,50亩全部上缴,该宗土地的公允价格为60万/亩.土地储备中心以另一个地方的80亩给本国企(注明是置换),并分别签订了一份收储合同和一份出让合同.这样,虽然在法律形式上分别签署了两个合同:一份收储合同,一份出让合同,并且从条款上也看不出两者之间存在直接联系,但土地收回和新土地补偿是一揽子谈判达成的交易,本质上是一揽子协议,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
答:首先,从会计制度规定上,土地与开发产品之间的交换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范畴,但区别在于所交换的开发产品尚未交割,处于在建状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06〕3号)的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请问,在汇算清缴时,对视同销售的收入和支出如何进行申报?
作者:吴敏; 杨勇 期刊:《社会科学动态》 2013年第20期
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税费的界定和处理,在准则中笼统指出“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均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本文从相关税费的界定和处理给出分析探讨,指出应区分情况进行处理。
企业之间的交易除了货币性交易外,还会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相对复杂,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把握好分别在以公允价值,账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的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作者:何哲; 刘冬荣 期刊:《财务与金融》 2013年第03期
论文对我国先后的三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与国外及国际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横向比较,阐释了我国现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与国外相关准则的差别,分析了我国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借鉴发达国家及国际的合理做法,并结合我国的特殊情况,针对现行准则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和解决措施,以期完善我国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作者:褚维丽 期刊:《科学技术创新》 2007年第04X期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正式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与旧准则相比存在较大的变化,为会计处理增加了很大的变数,也为会计核算结果带来了不确定性。
非货币性资产是企业一种非经常性的特殊交易行为,正因为日常经营里很少发生,因此很多会计在核算这类业务的时候经常出现判断不准,核算结果和“准则”要求有距离,出现重大会计错误。为此就如何准确进行非货币性资产的核算做如下浅议,供大家探讨。
统计上市公司交易情况后发现,关联方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主体,证券市场上因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违规操作而受处罚的公司屡见不鲜,因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值得考究。本文分析了我上市公司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现状,分析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影响利润的主要方式及动因,提出了解决对策。
以物易物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由来已久,但由于其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属于非日常业务,因此,信息化核算过程对于初学者来说还存在一些困扰。文章从业务核算的要点以及难点入手,通过实例阐述企业间具有商业实质的、涉及多种非货币性交换的经济业务在用友ERP-U8供应链管理系统中的实现方法,旨在帮助操作者厘清思路,提升核算的精准度和工作效率。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一种非经常性的交易行为,是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交换中一般不涉及货币性资产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存货,其入账价值应该根据该项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换入存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能够可靠的计量,分别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或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本文主要探讨了换入的存货以公允价值为...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往往涉及增值税、营业税、运费等相关税费,对这些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和解释,笔者拟对此进行探讨,以便于实务应用与理论教学。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核算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计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以及如何确认和计量换出资产的损益,而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会计处理的关键。
一、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的运用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地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这表明我国会计向国际趋同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公允价值的广泛运用,意味着我国传统意义上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被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计量模式所取代,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问题一直倍受理论和实务界关注,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更成为争议的焦点。本文从对2010年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和《中级会计实务》几道例题的分析出发,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20089,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其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做一有益探讨。
需要新构建项目设施的PPP模式中明显存在项目公司以建设服务来换取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的情形,这种交换符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经济实质。本文基于国际及国内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PPP项目公司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实质进行分析,初步探索了PPP项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税务处理,并就交换后进项税额的处理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