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卓然; 王月 期刊:《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9年第11期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针对2017年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修订了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后的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位于“投资收益”项目之下,“其他收益”项目之上,成为营业利润的组成部分。
笔者结合日常实际工作,以及云南省禄丰县当前实施清产核资遇到的问题,就《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修订提出几点建议,与同行探讨。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1.建议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并对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进行定义。
为适应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以及事业单位财务与预算管理的要求,财政部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制度下财政性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的核算、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核算有了较大变化,给事业单位净资产的核算带来较大影响。
作者:陈晓景; 张秀兰 期刊:《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报》 2018年第03期
外国政府贷款作为政府间的援助性贷款,是目前优惠政策最多的贷款方式之一,而教育事业又是其重点投向领域,因而逐渐成为高等学校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然而,目前对于高等学校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负债风险方面,鲜有探索高校借用外国政府贷款的账务处理.文章以南宁某高校借用德国促进银行政府贷款为例,结合政府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探索高校借用外国政府贷款购入非流动资产的账务处理方法。
为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对会计信息提出的更高的质量要求,财政部于2017年4月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此前的有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规则做出了明确的修改和规范。财政部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的基础上提出的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修改给企业财务报表带来了有利影响,但仍存在明显的问题。
作者:于欢 期刊:《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9年第09期
目前,我国为了推动经济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全面实施政府会计改革,以此来确保提升人们生活质量和保证供需平衡,对各事业单位实施新会计制度,这意味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模式发生转变和实现平稳发展。新政府会计制度是国家财政部制定并颁发的最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其定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各事业单位内实施,该准则的出台表明了我国政府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会计处理进入新的阶段。本文是以事业单位新政府会计制度为前提,对新政府...
持有待售准则有关问题解读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进行解读,内容涉及会计科目、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的确定、持有待售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和衔接规定。
作者:王富强; 陈洁 期刊:《财会通讯》 2009年第03期
一、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的核算差异(一) 会计计量上是否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新会计准则修改了会计目标,由原来的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转变为向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信息,要求在充分披露的同时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和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改变了传统会计信息重可靠轻相关的状况,货币的时间价值得到了应有的重视。
一、固定资产出售会计处理的规定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新会计准则在“营业外收入”科目的核算内容中规定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计人淡科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核算内容中规定处置非流动资产的损失计入该科目。
最近,针对新修订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在具体实操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财政部了相关解读。根据该解读,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应在“营业外支出”行项目反映,财务报表中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项目和损失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
作者:彭玉红; 徐俊 期刊: 2018年第05期
2013年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实施至今已逾五年。文章结合实际核算工作,对非流动资产基金的特点、科目的核算及要点进行分析,对新形势下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基金管理提出建议,以规范事业单位核算和管理。
作者: 期刊: 2018年第03期
财政部会计司日前了《关于持有待售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简称《解读》),就《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用中的问题进行了解读。
作者:刘丽华; 焦晓宁 期刊:《会计研究》 2004年第07期
目标 1.本准则的目的是规范持有以备出售资产的会计处理,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和披露.特别是,本准则要求: (1)满足划分为持有以备出售标准的资产应按照账面金额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余额孰低计量,并且停止对这些资产计提折旧;
作者:郭秀珍 期刊: 2004年第12期
一、人力资源价值的确认 将人力资源作为资产进行确认的问题已经有许多文章作了论述,作为资产来确认人力资源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关键问题是,只将人力资源笼统地确认为资产就可以了吗?我们知道,物资资产有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之分,如果按资产在企业营运中起的作用还可分为管理用资产、生产用资产、销售用资产等.同样,我们也可以对人力资产作出类似分类.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最近,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执行。持有待售会计准则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规范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条件,以适应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二是明确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作者: 期刊: 2017年第05期
5月17日,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以下简称《准则》),自5月28日起施行。
作者:张永青 期刊:《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7年第02期
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三项内容。相应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非流动资产业务分别设置“固定资产”账户、“在建工程”账户和“无形资产”账户。本文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有关非流动资产规定,结合本职工作拟对上述三项非流动资产会计核算谈一点粗浅之见。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高财务报表列报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近期草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x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征求意见稿)》,并于2016年9月5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
作者:沈彦; 赵月秋; 周红 期刊:《活力》 2007年第02期
一、关于人力资源的确认 资产的定义是预期能够流入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我们可以看出人力资源和物资资源都符合此定义,即两者都有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能力。将人力资源作为资产来确认的问题已经有许多文章作了论述,作为资产来确认人力资源业已经成为一个不需争论的事实。关键问题是,只将人力资源笼统地确认为资产就可以了吗?我们知道,物资资产有着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之分,资产在企业营运中起的作用还可分为管理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