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绘能够对房产进行调查,绘制房产图,对房产面积进行测算,为房产购买者提供参考依据。基于此,本文阐述了房产测绘中的测量面积质量控制意义,对房产测绘中的测量面积问题及其质量控制措施进行了探讨分析。
随着房产交易数量的不断增加,使得房产测绘变得日显重要。在房产交易中,建筑面积、分摊面积和共用面积是很多房产购买者参考的重要因素,利用房产测绘技术能够对房产进行调查,绘制房产图,对房产面积进行测算,为房产购买者提供参考依据。基于此,本文概述了房产测绘,对房产测绘的重要性及其主要作用进行了探讨分析,并论述分析了房产测绘的质量控制要点。
共用建筑面积作为成套房屋建筑面积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在以房屋面积为载体的交易价值中占有较大比例,且直接影响着房屋销售出房率。同时代表着房屋本身可承载公共服务能力的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该部分面积计算较为复杂,房屋销售合同、不动产权证书中又不能很好地加以表述。购房人不易准确获取相关信息、不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而产生诸多咨询、纠纷、信访、行政复议和诉讼。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的测绘技术有了很大进展。房产测绘工作是房地产事业健康、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论文从房产测绘的意义以及房产测绘在我国当前阶段应用中存在的不足出发,对全站仪、GPS-RTK 技术、数字化成图技术以及 GIS 技术等在房产测绘中的应用进行具体介绍,希望能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并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帮助。
作者:余黎明; 高尚全; 邓小军 期刊:《中国房地产》 2005年第06期
一、房产测绘测管分离现状分析 2003年,建设部要求房产测绘单位或部门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分离,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当前,随着房产测绘市场化的发展,由于机制的不完善、备案制度的欠缺以及监管机构尚未健全,使一些城市的房产测绘市场出现了混乱和无序的状况,给新兴的房产测绘市场带来了一些问题.
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随着测管分离和房产测绘市场化的推进,房产测绘成果的行政审核变得越来越重要。目前,全国各地对房产测绘成果行政审核的内容和方式不统一,导致实际工作中矛盾越来越突出。因此,应尽快形成统一的信息化网络审核平台,以利于房产测绘行业的健康发展。
不久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面向全省了《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征求稿)。笔者结合近年来所在单位在楼梯和幕墙上的处理方法,对征求稿提出的计算方法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探讨。一、室内楼(电)梯面积的计算在2000年《房产测量规范》中对楼梯的定义很笼统,只分了下外楼梯和内楼梯。而随着建筑设计水平的发展,各式各样的楼梯层出不穷,如果按照原来的规范笼统计算处理,显然不太合理。对于室内楼梯面积的计算,已经成为房产...
房产测量成果是房产管理工作必不可少的基础资料和依据,房产测量成果不仅为企业决策,销售、核算提供了数据方面的参考依据,也为房产消费者选择、购置房产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因此房产面积的计算是房产测绘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目前,鉴于《房产测量规范》对于面积分摊的一些具体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使得实际工作时的可操作性大打折扣。在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操作取决于测绘人员对规范的理解和认识。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表现。在施行过程中遇到了法律不完善、利益相冲突、操作难度大、技术不成熟等方面的阻力。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如何更深入、更广泛地应用测绘工作于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发挥测绘工作在不动产登记中的作用,
常州市房产登记中心成立于1984年3月.是代表常州市政府行使房产权属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与常州市房地产市场合署办公。中心下属常州市房产测绘中心、常州市房地产市场有限公司、常州房地产管理培训中心。中心是中国房地产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并负责该会《房地产权产籍》杂志的编辑发行和全国房产权属登记管理培训基地的日常运行管理。
作者:赵杰; 李枝梅 期刊:《中国房地产》 2007年第08期
一、房产测绘风险的来源 1.政策风险。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测量规范是一种阶段性的措施。比如在技术标准的应用方面,2000年《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出台以前,很长一段时间使用的是由建设部1995年颁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
无锡市曦農测绘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2月,专业从事不动产相关的各项测绘业务,具有国家乙级测绘资质。测绘范围涵盖无锡市区,年房产测绘能力达到2500万平方米。2001年,公司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作者:李雅珍; 郑君 期刊:《中国房地产》 2016年第22期
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全国各地全面铺开。近阶段,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产权管理的剥离整合工作是业内同行讨论最多的问题。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登记业务的水平参差不齐,在整合过程中又没有固定的模式,如何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由各级人民政府自行确定,这种状况下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整合模式。
一、测绘相关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分析--以商品房测绘为例 1、测绘单位(受托人)与开发商(委托人)之间的关系 测绘单位(受托人)和开发商(委托人)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开发商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并完成配合事项,测绘单位按照开发商的指示,以自己的测绘知识提供服务,开发商支付报酬并接受工作成果,测绘单位对其完成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一、新形势下与房产测绘相关的不动产登记风险1.房产测绘单位对相关技术规范理解、掌握差异性带来的登记风险 根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产测绘应由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自行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
一、房产测绘概述1.房产测绘的产生与发展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各地由于房产面积纠纷不断出现,对房产面积的测算提出更高的要求,房产测绘行业得到更快的发展。1995年,针对当时商品房销售中的面积计算和公用面积分摊中存在的问题,建设部下发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面积分摊规则》(建住房[1995]517号),及时规范了相关问题的操作处理,维护了房产地产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当前,随着我国房产测绘的市场化,一些地方出现了不少问题和纠纷。这不仅影响到我国房产测绘工作的健康发展,影响到房产权属及市场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而且关系有关当事人的重大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因此,积极研讨我国的房产测绘如何健康、顺畅地实现市场化,十分必要.为此,中国房地产杂志社与常州市房产产权监理处共同举办了“常州产权监理杯”房产测绘的市场化征文,以统一业界认识,唤起领导重视。
商品房面积大小直接决定房屋总价,广大购房者对房屋面积非常关注,特别对同一房屋在预测和实测前后面积差异更为关心。
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走向深入,打破测绘行业的条块分割和行为垄断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