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启竞; 王振华 期刊:《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03期
在以对话为主的执法话语中,话语主体对相关内容进行协商时采用的语步能够体现法治意识形态下执法话语中的权力关系。本文借助系统功能语言学语篇语义系统中的磋商维度分析交通事故处理话语。分析发现,交警和事故当事人通过不同语步就事故责任、调解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及交通疏通、事故解决等相关事宜进行交涉,体现了交涉双方之间平等和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从语言的协商功能看,交警和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权力关系可以通过其在具体语境中...
就法律话语理论发展而言,严格意义上的法学话语研究极为必要。法学话语具有形式多元、去权力导向和情感主义等特征,对其体系化的研究应遵循历史实践逻辑。此种逻辑,在以“党内法规”为代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话语的流变中可得到实证。党内法规体系话语的勃兴,反映了当下中国法治意识形态和法律治理过程的全面深化。然而,大量的相关研究忽略了法学话语的历史语境和限制条件,在学科体制的规训下难以发挥真正的理论引导功能...
作者:陈金钊 期刊: 2016年第09期
法治之理是以实现公平正义、权利自由、和谐秩序为目标,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方法为手段的政治行为之理;它也是一种尊重法律规则和程序,理性运用和有效约制权力,并根据法律进行思维的法治意识形态。对于传统中国以权力为中心的政治行为方式来说,强化意识形态中的法治之理,属于观念层面的变革。在思维过程中讲究法治之理,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化的先决条件。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需要用法治之理打量中国,为中国社会主...
构建与法治中国相适应的法治意识形态,需要反思以往政治意识形态所存在的问题。以权力为核心的政治意识形态难以满足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这就需要用法治话语代替政治话语系统。法治意识形态的形成需要摆脱庸俗辩证思维,还需要改变现行的改革观,即从改革法治观向法治改革观转变。法治改革观结合了形式与实质的现代法治观,强调法治对改革的引领作用,主张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
在千年法律理性与经验基础上锻造的法治之理,构成了法治决策的理由系统,支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法治之理对法治中国建设来说是极其重要的,通过法治之理的传播可以构建法治中国建设所需要的法治意识形态;对于超越极右与极左、权力以及权利的绝对化思维倾向、形成法治共识有积极的意义。在社会主义不再是革命运动而进入建设时期的时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成执政方式的转变是中国能否实现社会的法治化转型的关键因素之一。...
作者:陈金钊 宋保振 期刊:《山东社会科学》 2015年第01期
在当前法治与改革共同推进的大背景下,共产党的执政策略更加注重法治方式。法治体系的建设,就是从静态法律规范体系的完善转向动态法治治理体系的建构。作为法治精神的展现和延伸,十八届四中全会所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在法治意识形态的指引下,在一党执政的治理体制中,国家、政府、社会共同推进的一种不同于西方模式的法治建设进程。其内容不仅表现为从立法到守法的系统工程,而且更加注重法治理论的培养、法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