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和谐稳定关系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是和谐稳定的基础和保障。“枫桥经验”中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理念主要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相结合、依法办事与群众教育相结合、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相结合,这些经验值得新疆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借鉴和学习。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第一.加强思想教育,着力解决政治方向和思想认识问题。我们坚持从思想教育入手,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政法队伍,打牢干警的思想基础。以各级政法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开展全员培训,全省共举办培训班1067期,95%以上的干警直接受到培训。组织干警原原本本地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掌握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清理思想,分清是非。开展“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大对论,引导干警自觉纠正错误思想...
一、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高校的重要政治任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近年来,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广泛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当前,要把学习宣传《读本》作为高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教育教学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完善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充分发挥人才和教学资源优势,坚持理论和...
中央政法委组织编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任务的重要举措,适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和干部学习培训的需要,十分及时和必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的出版与发行,是我国法学界、法律界乃至整个理论界的大喜事、大好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个重大的创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行动指南,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对治国方略的高度重视和极大关注。同时,该书的出版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上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首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着社会主义的法治建设。我们正在推进的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它应当是在科学理论指导之下的一项极为重大、十分理性的社会工程,它必须以一定的理论和理念作具体指导。法治理念是法治理论的主体化、内在化和观念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指导,并在其指导下努力推进。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地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发展观在法治发展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思想的观念基础,是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核心和灵魂,是法治建设所有环节的共同指导思想,是法治意识形态的共同理论原则。其思想意义具有很强的时代性。
作为公安机关最基层的普通一员,在7年的基层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只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建设和谐的警民关系,才能实现公安机关依靠群众,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的目的。
一是在谋划政法工作大局上下功夫。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通过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把功夫用在谋划政法工作的大局上,把教育活动焕发出来的热情和干劲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的动力,针对一个时期一个地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好专项打击和集中整治。
河北省滦南县政法系统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9月8日,为了检验前段活动效果,该县县委政法委组织全县政法干警在县委党校集中进行了闭卷考试。
今年以来,北京市委政法委先后制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了首都理论界专家学者座谈会,有力推动了教育活动的开展。全市政法系统300余名局级领导干部参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市委政法委、公、检、法、司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亲自作专题辅导报告。全市政法各部门、各区县委政法委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和培训活动。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下,市委政法委把年初提出...
中央政法委9月22日在北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罗干强调,要认真学习《文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政法机关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局良好,目前正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扎实地进行,取得了初步成效。
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5月下旬,河南省三级法院联动,开展了集中接访活动。仅20日一天,就接待来访群众19100人(次)、案件11940件。面对一双双焦虑的泪眼、一张张疲惫的面孔,每一名参加接访的同志内心都受到了强烈的震憾。本文作者是省高院的一名刊事法官,他记录下了这次接访的全过程,也记录下了这场难忘的灵魂洗礼。这是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最生动的实践,“执法为民”4个字从来没有这么具体,这么沉甸甸过。
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就要求党委政法委书记必须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问题,处理关系,解决难题,推动工作。
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总揽全局,内涵深刻、论述精辟。目标任务明确、措施要求具体,对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国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罗干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深刻论述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科学内涵,紧密联系政法干警思想和政法工作实际就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了部署,立意高远,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是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讲话后又一篇指导政法工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政治性很强,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掷地有声;讲话理论性很强,全面深刻地阐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丰富内涵和本质要求,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要求,充分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