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桑宁霞; 郑苗苗 期刊:《职教论坛》 2019年第12期
终身教育理念传入我国后,伴随相关政策的颁布,我国终身学习立法实践首先在地方展开一系列本土化探索。结合相关法规政策,对内陆已经颁布的五部地方性《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进行分析总结,从立法理念、立法体系和立法实践等角度进行阐述,从而总结出我国地方性终身学习立法在本土化推进过程中不断完善于国家法规政策的推展,三级更新逐步体现学习型社会新蕴含,三级扩容逐步体现终身教育体系新拓展,三级提升逐步体现政府治理新改革等特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宣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话和互联网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0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全国范围内首次通过地方立法推进电话和互联网用户实名制.
一、从立法界定来看,加快国家、地方立法,修改调整有关法规,准确界定农民住房、宅基地相关内容和法定内涵 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由于受当初立法时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背景的影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i条、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二条等有关农村土地管理的规定已经难以适应和满足现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房管理制度、政策、程序、审批、管理规范等诸多方面都需要调整修改补...
近年来,公安部消防局多次下发通知部署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积极从地方立法上寻找突破口,加强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确保部局有关规定的执行力度。2011年初,省消防总队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起草《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在全省征求意见时,适逢部局下发通知要求“全部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河南省汤阴县党委政府近日聘请了9名法律顾问,主要负责提出地方立法的意见建议,参与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参与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参与为党政领导讲解有关法律知识,针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涉法问题、重大社会公共事件提供法律意见。
目前我国地方立法缺乏特色,存在较为普遍的立法'抄袭'现象。出现这一现象一方面是由于中央与各级地方立法权限划分不明晰,使地方立法创新风险不可测;地方自治程度低,使得立法创新的空间、需求和资源不足;公众参与未常态化,导致地方立法的信息获取优势难施展等原因使地方立法难以发挥因地制宜的优势。另一方面,对立法活动行政化管理的思路和立法质量本身难以判断、追责的特性,又导致地方立法机关把立法数量当作政绩,最终导致地方立...
在互联网平台经济时代,基于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地域无界性、资源聚集性和网络外部性等特征,互联网平台经济对各地传统行业的既得利益冲击较大,易于激发地方保护主义立法。同时,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属性决定了其遭受地方保护主义的损害更大。为此,应当推动地方立法边界的重构,提升针对互联网平台经济相关事宜的立法层级,明确有关互联网平台经济相关资质和资格的立法应当由中央立法机关实施,将涉及互联网平台经济基本规则的行政立法提升至...
作者:左卫民; 莫皓; 唐清宇 期刊:《地方立法研究》 2016年第01期
地方城市人大法工委是其常委会的工作部门,在立法工作中作用举足轻重。因所面临的地方政治场域以及现实的立法要求,其在实践中需仰赖一套怎样的运行机制还有待探索。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立法法》已就相关问题进行修改。通过对地方城市人大法工委运行机制的规范梳理与实证分析,可以发现其存在民众参与程度有限、立法部门化现象严重、科学立法程度不高、立法实用性不足以及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重...
地方立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推进,中央赋予地方立法的权限逐步放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据此,2015年修订的《立法法》对地方立法工作做出了新规定,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在新的起点上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基础是要把握好地方立法的从属性和自主性相统一这一特征,关键是把握好地方立法的权限,重点落实于三个...
作者:丁祖年; 郑春燕 期刊:《地方立法研究》 2016年第01期
对中国地方立法现状的判断,需要透过不断上升的数字表象,深入地方立法的实际样态进行剖析。经由对比地方立法在规范上应有的法律地位和具体呈现的社会效果,才能描绘中国地方立法的真实图景,揭示当下地方立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症结所在。规范分析显示,地方立法具有重要的法源地位,且应在构建当地完善的法治秩序和保障中央立法在当地的有效实施方面发挥更主要的规范作用。实证调查发现,地方立法对行政与司法的影响力,并不完全吻合预...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地方立法呈现出诸多新特点,要求革新立法理念,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基于法律对地方立法的规定和总结多年的地方立法实践经验,实施精准立法,这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基本路径。要实现精准立法,要求做到'三准两精一格局':即立法方向要把准,立法位阶要定准,立法问题要找准;法规内容要精细,立法实务要精密;坚持党的领导、人大主导和社会有序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具体而言,立法方向上,坚持政治正确性,确保宪...
作者:石佑启; 潘高峰 期刊:《地方立法研究》 2016年第01期
2015年度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中央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本省、市工作大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发挥立法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实践。把加快立法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立法与改革决策衔接,促进社会热点、难点和民生问题解决作为立法工作的重心,重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安全、权益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法规制定活动,取得较大成绩。总体来...
作者:张显伟; 胡永德 期刊:《地方立法研究》 2017年第04期
作为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举措,地方立法立项在我国地方立法实践中已实际运行,并发挥着明显的社会功效。但是,我国地方立法立项机制法治化程度极低,其程序设置亦显粗陋。地方立法立项程序的法治化建构是地方立法制度完善的客观诉求。公正、理性的地方立法立项程序应该包括立法建议项目的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初步审查与整理、地方立法立项草案建议稿的拟定、审议与公布,以及地方立法立项项目的审议通过、公布与调整等具体的程序...
作者:陈海嵩; 梁金龙 期刊:《地方立法研究》 2017年第04期
湿地保护作为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点和热点,正迎来空前的关注和新的历史性发展机遇。目前国家层面的湿地保护立法进展迟缓,但湿地保护地方立法具有相当的规模,是推进我国湿地保护的重要力量。从整体上看,湿地保护地方立法中普遍存在的重点问题包括:湿地管理体制,湿地保护的综合协调机制,湿地保护规划制度,湿地保护资金保障与生态补偿制度,湿地公园的建设与管理,湿地生态用水保障制度。各地的湿地保护立法表现出一定的差...
作者:吴亚梅; 朱国宏 期刊:《地方立法研究》 2018年第03期
近年来,海洋经济快速发展,海岛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如何科学保护与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议题。2010年3月1日,《海岛保护法》正式实施,表明我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加强对海岛的保护与管理。本文分析了国外有关海岛的立法制度,剖析了由于制度的缺失,地方在依法管岛、依法治岛的过程中,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重点提出了地方在加强海岛立法时应明确细化的几点建议。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我国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农民基本权利尤其是经济权利的重要方式。广东省早在2005年就颁行了《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扩大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确立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范围和方式,细化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条件和程序,为中央立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但是在农村迅速发展的今天,这一流转管理办法在相关法律概念、流转的方式以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作者:闫然; 毛雨 期刊:《地方立法研究》 2018年第03期
2015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定期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进行统计分析。现有关于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研究多停留在个案和经验层面,缺乏有效的全样本数据支撑。为此,本文借助大数据相关分析方法,对已表决通过的595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及226余万字基础数据文本进行分项、分类统计分析,力图从宏观层面展现...
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特区')立法权的性质与特征,是香港立法体制研究中的基础与核心问题,以往学界没有重视它,走进了一些认识误区,当前需要加强研究并消除有关误解。经研究,可获得如下结论:一是香港特区立法权属于地方立法权,虽然它的立法权限很大,但不享有主权权力,与联邦制国家的成员单位的立法权性质有根本差异;二是香港特区立法权大致上可归为自治立法权范畴,它与中国普通行政区域所享有的一般地方立法权有本质差别,在...
作者:高绍林; 张宜云 期刊:《地方立法研究》 2017年第02期
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如何保护和利用好城市独有的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使之成为迈向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优势资源,是许多城市面临的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天津作为部级历史文化名城,早在2005年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就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出台了《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开地方立法之先河,确立了一整套具有天津地方特色的制度和规范,为保护和利用好天津独有的历史建筑风貌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在条例统领下,天津...
《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可以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分别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由于《立法法》对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的高度概括和抽象,造成了地方立法立项应然与实然范畴上的严重分歧。地方立法立项的实践表明,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的实然推论获得了普遍认同和容许。因此,有必要对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的学理推论向更为宽泛的方向进行修正,按政府职能角度建构适应地方立法实际需要的推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