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下一步的改革任务是扩大征收范围、提高税率和调整征收环节。改革后的消费税可作为省级政府主要收入来源,主要理由是:(1)扩大征收范围和提高税率,一方面可以起到对消费的一定调节作用,另一方面也能使消费税收入具有一定规模。(2)调整征收环节,可克服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的缺陷,也为消费税作为省级政府主要收入来源创造了条件。
随着我国经济增速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增长,税收增速下滑,同时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县级财政缺乏主体税种的问题日益凸显,县级财政面临着更大的收入缺口和支出压力。本文结合近几年河北省吴桥县财政收入实际,分析当前县级财政面临的问题,从加强自身财源建设、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改革和完善增值税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划分比例.
在房地产税的税制设计中,房地产税的功能定位、税率水平以及税收减免等问题均与居民收入有直接关系。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居民收入对房地产税的重要影响:一是居民收入是房地产税的征收来源,根据居民收入水平评估纳税人的纳税能力是房地产税制度设计的重要环节;二是为实现不同的征税目的,要根据居民收入水平选择相应的纳税群体;三是在制定房地产税税率时,要考虑房价与居民收入的比例关系。同时,本文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了在...
“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导致我国地方主体税种缺失 ,地方税体系不完善,地方政府增收压力加 剧。因此,培育及确立新的地方主体税种迫在眉睫。房地产税作为典型的受益税,税源充足稳定,税收弹 性适中,适合作地方主体税种。本文从地方主体税种构建的视角,分析了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存在的问 题,并提出了完善我国房地产税的政策建议,包括简并税种,优化税制结构,扩大征税范围,以评估价值 为计税依据和实行差别比例税率等。
作者:张启春; 李淑芳 期刊:《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06期
“营改增”试点所产生的减税效应导致了地方政府的财力损失。在湖北省原本财力缺口就较大的情况下,“营改增”使得地方政府财政更加困难,也导致政府财政管理体制现有问题更加凸显。为解决这一困境,短期内可沿用试点期过渡性政策以减缓“营改增”对地方政府的冲击,但从长期来看,借“营改增”契机,通过全面改革现行税制、寻找地方主体税种、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事权,将是解决地方政府财政困境及政府财政管理体制现存...
营改增后,中国“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共享型地方主体税种模式将不利于供给侧改革的深入推进,并会降低地方政府税收自给能力和扭曲政府间税收竞争关系。而从国际范围来看,采纳共享型地方主体税种模式以及专项型地方主体税种模式的国家都不多见,兼具共享型和专享型两种模式优势的混合型地方主体税种模式采纳的国家最为广泛。因此,混合型地方主体税种模式将是中国下阶段地方税制体系建设的主要方向。具体而言,货物与劳务税领域应侧重...
全面推开“营改增”标志着随着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营业税作为曾经地方税收收入支柱的消失,使地方主体税种的重建成为必然。房产税税源充足、税基稳定,但目前我国各地区房地产市场发展步伐不一致,且成为房产税作为主体税种的障碍;我国资源物产丰富,资源税可以作为主体税种的选择,但资源税的税制设计需进一步完善。因此,如何依据经济发展规律,重新找准地方税收收入的支柱已成为我国当下财税改革的热点和难点。基于此,本文探讨了关...
作者:娄爱花; 柳玉琪 期刊:《西安航空学院学报》 2017年第02期
“营改增”在优化税制、优化产业结构和优化经济结构方面做了很大的贡献,却带来了中央、地方之间的财政利益关系的冲突.以陕西省为例,从地方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地方税源现状、成因,从税种的角度提出培植地方税源的对策:短期内采取过渡性政策来保持地方的财力;中长期应着眼于构建以房地产税和资源税为主体税种的地方税系.
作者:张奎星 期刊:《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2016年第02期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有税制体系中增值税、营业税两大主要税种并存的现状出现了诸多问题:重复征税,增值税链条断裂,部分企业税负沉重与政府税收流失严重并存。"2016年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是国家对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与此同时,"营改增"过程中一些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其中,地方主体税种的缺失导致地方本已入不敷出的财政压力加大,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推进的重大障碍。本文对这一问题的国内研究进行了简单的...
作者:安体富 葛静 温磊 期刊:《国际税收》 2012年第11期
本文首先对沪渝两市房产税改革试点进行了比较分析,对试点效果进行了评价,进而粗略计算了将房产税征税范围扩大到全国存量房后的税收收入,并对存量房征税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最后提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国房产税改革的设想和建议。
作者:李芳 期刊:《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第05期
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振兴财政,各级财政部门重任在肩。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地方财政的作用,本文阐述了影响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各种因素,从税源建设和财政收入结构两个方面提出了实现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
作者:白彦锋 期刊:《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12年第05期
本文基于房地产行业近年来异军突起、畸形发展、房价高企的民生背景,探讨当前的房产税改革是否能够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解决房价高企问题,纾解民生困局,最终化解财政风险、培育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研究过程表明,第一,鉴于房产税作为一种财产税的特殊性以及房地产市场的特殊复杂性,房产税改革过程本身就步履维艰。第二,我国社会经济、人口、城市化等因素的中长期发展,可能使房价丧失长期上涨的动力,从而使房产税丧失其未来成为地...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安排,从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从短期看,部分企业税负不减反增,税务部门政策宣传不剖位,咨询平台不畅通’;从长期来看“营改增”造成地方主体税种消失。如何抓住“营改增”契机,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改变,打造税务部门高效便捷的沟通平台;构建地方税收体系主俸税种;催生直接税体系建设等问题都值得思考。
“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补位应依托于基于地方消费水平课征的货物与劳务税。零售消费税应是近期我国地方主体税种建设的基本方向。本文从理论依据、实践可行等视角进行了论证。最后。从课税范围、税率、纳税环节等方面提出了零售消费税的制度构想。
作者:张乃侠 周昕 期刊:《理论与现代化》 2015年第01期
学界关于房产税功能定位问题的主要观点集中在主张其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功能。在分析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理论依据与实践选择的基础上,根据全国31个城市的面板数据检验分析了改革后房产税与地方财政收入之间的变动关系,可以看出房产税与地方财政收入显著相关。但要实现房产税的地方主体税种地位,还需要从短期和长期分别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