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毛励竞; 傅华忠 期刊:《市场周刊》 2020年第02期
地方性法规是推动区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式,也是推动不同地区因为区域发展不平衡而产生不同立法需求的最有力途径。本文基于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在司法审判中适用的分析和讨论,探讨地方性法规如何进一步在法律实践中落实的举措与方法。
一、公建配套的概念和分类 目前,我国立法未对公建配套的含义进行明确界定。原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中称之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各省市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中,多表述为"居住区配建设施"或"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
厦门市于2009年6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我国首部有关住房保障的地方性法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重庆市于2010年6月了《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和重庆都率先在全国推行公租房项目,并且规模较大,但运作方式、模式有很多不同。研究两个城市的运行特点,分析优劣,有利于合理引导全国类似城市吸取经验,加快推进住房保障特别是公租房的发展进程。
一、我国关于预告登记制度的实践 《物权法》颁布前,我国内地的立法体系中不存在预告登记制度,虽然有些地方性法规(如《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中出现了“预告登记”的用语,但该用语中“预告”二字仅是以未建成相对于已建成而言的,即“预告登记”仅仅适用于“房屋尚未建成”的情形。显然,这里的“预告登记”与《物权法》规定的预告登记是不同的。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安全生产条例》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地方性法规,是推动未来我省安全生产发展具有新格局、新标尺、新起点的良法善治的制度。刘建清同志参加了修订新《条例》的调查研究和具体工作,对新《条例》的精神实质有深刻的理解,我刊特邀他为我们对新《条例》作详细解读。解读文章分四篇,本刊将陆续刊登。
天津市工程造价管理法条经过近两年的论证和立法程序,已纳人天津市地方性法规《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行政性收费是被行政机关广泛使用的概念,它具有法定涵义,即《价格法》第47条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同时具有现行法规和规章的渊源。一方面,引起行政性收费的行政行为是行政许可,作为行政许可的条件(负担),行政性收费是行政征收的客体;另一方面,由于行政征收应遵循法律绝对保留原则,附有行政性收费的行政许可必须由专门性法律规定,即使经济特区法规亦不可逾越此界限。鉴于行政性收费征收标准的地方性特质...
3月1日,一直没有合法身份的民间借贷在温州地区得到认可。温州作为民间融资立法的第一块试验田,并产出中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其必然性所在。
作者:石佑启; 潘高峰 期刊:《地方立法研究》 2016年第01期
2015年度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中央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本省、市工作大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发挥立法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实践。把加快立法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立法与改革决策衔接,促进社会热点、难点和民生问题解决作为立法工作的重心,重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安全、权益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法规制定活动,取得较大成绩。总体来...
作者:吴开华; 邵允振; 赵小平 期刊:《地方立法研究》 2018年第01期
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确立了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法律制度。在分类管理背景下,广东民办教育地方性法规也需做出相应修改,以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法律,促进广东民办教育发展。地方性法规修订应当坚持遵循法制统一、回应分类管理、注重地方创新、体现促进精神等原则,重点关注如下领域与问题:现有民办学校的过渡和清算以及出资者选择非营利继续办学的补偿和奖励问题,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问题,民办学校差别化扶持问题,民办学校举办...
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认真开展“面向基层,加大服务群众、服务基层藏语文部门工作”活动,编译10万多字的惠民政策明白卡、40多万字的地方性法规汇编等,规范审定40条教育实践活动新词术语,推动相关政策宣传落实。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全国人大对已颁布实施15年的立法法进行了大修,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权力界限,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并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这些修改,将使立法更为科学民主、行政更为规范合理、权益更为保障有力,不仅从立法操作的层面上将权力真正置于法律的框架之下,而且对建设法治政府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正>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是实现社会管理规范化、法治化。从1984年始至2011年5月止,广州市颁布的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47件、规章67件,数量在全国前列。这些法规、规章的出台实施,对提升广州市的依法治市水平,推动广州市的法治化建设历史进程,起到了积极的法治保障作用,尤为是在保证广州社会治安稳定,经济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广州方面绩效显著,显扬于省内外。最近,广州
作者: 期刊:《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11期
<正>《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本省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的决定》已由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5年3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作者: 期刊:《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6年第13期
<正>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做好省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的意见》及《2006年度省政府拟提请制定、修订、调研的地方性法规项目》和《2006年度省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作者: 期刊:《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36期
<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资源,维护港口的安全与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港口的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建设、经营港口,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 期刊:《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6年第01期
<正>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颁布施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的公告闽常[2005]27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由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5年11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作者: 期刊:《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第18期
<正>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200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根据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省十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精神,结合近年来省政府立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现就做好省政府2008年度
作者: 期刊:《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6年第18期
<正>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决定》已由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5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