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一、引言二、现行民事上诉制度的缺陷与改革的基本思路三、完善第二审程序的思考——审判权与上诉权的制衡四、实行有限三审终审制之构想五、严格限制再审程序的启动六、结语一、引言上诉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担负着多样化的司法功能,并且需要在不同的价值目标之间进行平衡与取舍。由于现代社会的急剧变迁,许多国家的民事上诉制度无论是在制度
【裁判要旨】当事人起诉或上诉应当具有诉的利益,即法院有必要且能够通过判决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在当事人无诉的利益之情形下,当事人无权启动诉讼程序。具体到第二审程序,只有上诉人通过上诉可能得到比第一审裁判更为有利的裁判结果,上诉人方具有上诉利益;不具有上诉利益的当事人不具有上诉权,二审法院无审理其上诉请求之必要,应迳行以裁定方式驳回其上诉。
【裁判要旨】一审判处被告人死缓的共同犯罪案件,被判处死缓的被告人在上诉期满前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后,二审法院对全案应当适用第二审程序全面审查,一并处理。随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被告人在上诉期满后申请撤回上诉,二审法院经审查同意其撤回上诉后,二审程序变更为死缓复核程序。
上级法院应当慎重把握监督与指导的总体平衡,不能一味地抓监督,给下级法院造成不应有的压力;也不能一味地强调指导,让下级法院无所作为,过分依赖上级法院,损害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上级法院要严格分清审判权与监督权的差异,在维护下级法院及其审判组织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基础上,明确指导和监督的权限,划清依法监督与不当干预之间的界线。
邻居黄某未经批准也未经其他农户同意。在公用稻场网建厨房及猪圈,王某向土地管理所反映,只是罚款了事。王某又向法院起诉,法院以管辖权有异议驳回起诉。他又到中院上诉,审判员同意上诉,书记员收了上诉状。王某在去交上诉费时,书记员说等几天,待对方当事人提出答辩后,再通知交上诉费,移送案卷。请问:他们这样做对吗?如果时方当事人不写答辩。是否影响上诉和审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起上诉发动第二审程序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作者:王梅霞 期刊:《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3年第02期
律师在办理第二审程序的刑事案件时,需要熟练掌握第二审程序中会见与第一审程序的不同之处,牢记二审会见的注意事项,打消被告人的顾虑,核对案情的关键情节,梳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尤其应紧紧围绕第一审刑事判决中所存在的事实认定错误、量刑不当、程序违法等问题进行辩护,充分发挥律师的辩护职能,维护律师的良好形象。
2011年8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郎胜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作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说明时表示,此次刑诉法修改在完善审判程序方面,主要涉及三大方面:调整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完善第一审、第二审程序,
作者:苏渊 期刊: 2015年第12期
刑事第二审程序,是对初审法院未生效的裁定和判决提起上诉或者抗诉而由上级法院进行审理的程序。在性质上属于普通救济程序,也有学者将之称为“不与既判力并存的救济途径”。尽管并非案件审理的必经环节,刑事二审“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保障司法公正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二审对纠正一审程序事实和法律方面的错误,确保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刑事诉讼法对二审程序的规定相对比较简单,存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