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条就公司担保相关事宜做出了规定。但是由于其条文过于简明、抽象,使得该条款在适用过程中存在争议。文章旨在通过对公司担保制度的探索,基于公司在市场发展中的需要,对该法条在司法适用中的几种争议加以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同时借鉴国外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为我国公司担保制度厘清思路,提出完善对策,以期更好规范公司行为,保障市场经济有序运行。
作者:曾大鹏 期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3年第05期
长期以来,针对公司越权对外担保的效力问题我国陷入了立法不明、裁判冲突及学说争议的困境,应正确区隔公司内部担保决议的效力和外部担保合同的效力,采取“内外有别”的策略,分别确定其效力.解释论作业的结果表明,公司违反《公司法》第16、105、122、149条之中的强制性规则越权对外担保的,内部担保决议的效力与外部担保合同的效力并不一致,前者的效力为无效或可撤销;而后者依据具体情形认定为无效、效力待定或有效,且被担保人主观...
作者:梁琳 期刊:《时代金融》 2012年第07X期
在银行信贷业务中,公司出具担保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对银行主张担保物权有着重要影响,银行作为债权人为确保将来担保物权的顺利实现,应认真审核担保决议的合法有效性。本文从信贷实务角度出发,总结分析了银行在审查担保决议有效性时应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即公司章程、决议主体、决议内容以及决议效力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