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欧阳江南 期刊:《黄河黄土黄种人》 2012年第09期
2012年6月6日上午.四川省宣汉县一户普通人家发生了一起血案,57岁的女主人苏小梅被养女持刀捅倒在血泊中。这户人家究竟发生了什么,养女为什么对养母举刀相向?
子宫移植是器官移植与人工生殖技术的结合。这一技术既尖端,也复杂,而且,也涉及伦理和是否对生育更为有利的价值判断之争。 子宫移植从失败到成功 迄今,世界上进行过子宫移植手术的国家有沙特阿拉伯、瑞典、土耳其、美国和中国,移植的病例数总共为12例。
<正>案例一:一则特殊的招聘广告【案情简介】前段时间在某高校论坛上出现了一则特殊的招聘广告,要求"非O型女生,身高1.63米以上,皮肤白皙,报酬两万元",经调查后发现发帖人是为了购买卵子做试管婴儿。关于买卖精子、卵子以及代孕的相关话题又一次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那么自愿买卖卵子是否违法,极力促成交易的中介以及相关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又该承担何种责任呢?
随着代孕数量的猛增,国际社会开始对代孕及其产生的亲子关系进行法律规制。中国大陆现行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代孕子女亲子关系的认定无法可依。建议法律规定,代孕所生子女的法律母亲为代孕母,如果代孕母为已婚,法律父亲为其丈夫。允许意向父母通过收养取得子女的亲权,或是提起亲子关系之诉,请求法院确认其与代孕子女的亲子关系。放开完全代孕,规定意向父母为代孕子女的法律父母,享有法律规定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力义务,代孕母...
一、诸某受家暴变更监护人案案件基本情况:诸某系上海市某小学三年级学生。父母于2013年5月8日离婚,其随父亲居住。去年以来其母看望孩子时发现其面部和耳朵有严重被打痕迹,经询问获知,小孩父亲多次打骂孩子,打伤后扔到孩子姑妈家置之不理,以至于孩子心理受到极度恐惧和创伤。2016年2月3日其母亲求助妇联,
“每个代孕妈妈都有一段痛心的经历。”费尽周折,环球人物杂志记者终于在12月6日联系上了24岁的于彩妹(化名)。这个四川妹子一见记者的面,就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作者:赵朝霞; 吴健 期刊:《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第01期
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以及公民思想的转变,代孕越来越成为一项不可忽视的社会议题。虽然我国对代孕一直保持着十分谨慎乃至是反对的态度,但是仍禁而不止,存在大量地下非法代孕行为和交易。因这种地下非法代孕而产生的纠纷层出不穷,已经对我国司法实践构成巨大挑战,也对立法提出要求。目前在实践中,司法工作人员所面临最棘手也是最核心的问题就是代孕生育中的亲子关系认定问题,该文以完全代孕为重点进行探究,基于四种亲子关系认定学说...
作者:高梧梧; 徐海燕 期刊:《时代人物》 2019年第18期
完全禁止代孕忽略了社会真实需求,代孕技术应面向提供生殖细胞的不孕不育夫妇开放,帮助其实现延续后代的愿望。通过理论分析可知有限开放代孕具有合宪性和合法性的基础,可通过制定规章的方式严格规范有限开放代孕行为,明确代孕双方主体资格和权利义务,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为主和妇联为辅的监管模式下,规范行为和保护代孕双方合法权利,构建和谐社会。
现代意义上的代孕,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受术夫妻多以契约方式约定,孕母放弃对子女的亲权,受术夫妻则以收养方式建立对子女的亲权
1981年成立的纽约诺尔·基恩不育中心,专门为求子心切的不育不孕夫妇提供商业代孕法律服务。1985年2月5日,两对新泽西夫妇来到中心签署代孕合同。谁也没有想到,这两个家庭日后会卷入全美第一起代孕官司中一篇呼吁代孕合法化的文章《生不出二孩真烦恼》引发一场沸沸扬扬的大讨论。
作者:王珊 期刊: 2017年第08期
“吕总,您就是活佛再世!”这是一位母亲发来的报喜信息。就在此前一刻,她的孩子刚刚出生。只不过,这名婴儿的身世有点特殊,通过代孕生产的。
上海两级法院对代孕所生子女的身份确认的判决,最终以确认母亲与无生物学意义上母女关系的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为结果,保护了代孕所生子女的利益,也维护了母亲的合法权益。笔者支持该终审判决,但是也要指出判决中存在的一些缺点。
“不是我赢了官司,而是孩子有了妈妈!”2016年6月17日上午,当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宣读二审判决书时,李琳(化名)的整个身子不停地颤抖,她紧握着身旁律师的手,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听到二审改判驳回被上诉人高俊(化名)父母原审诉讼请求的判决结果时,她终于忍不住喜极而泣。
婚后未能孕育的夫妇二人求子心切,想方设法找来卯子“借腹”代孕生了一对龙凤胎。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双儿女才满三岁,孩子的父亲却突然罹患疾病离世,为此,在公公婆婆和儿媳之间爆发了一场争夺孩子监护权的诉讼“大战”。
本案宣判后,主审法官林降雄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妇女的子宫和婴儿是禁止买卖和“出借”的,原、被告双方这种“借腹生子”的金钱交易不仅是十分荒唐的,同时也是违法的,它违背了公序良俗的原则,破坏了家庭和伦理道德,应认定为无效。
作者:李佳; 邓攀 期刊:《中国企业家》 2017年第11期
"如果有一天你离开这儿,还会再创业吗?""不会,"桌子对面的吴海想都没想,"这是我最后一家企业,打死我也不创业了。"过去二十年间,吴海曾创办过三家公司,分别卖给了携程、新浪和华住。第三次的创业理想——桔子水晶酒店集团,最终被资本标上了36.5亿元的价码。华住集团收购的消息在2月27日晚上公布。
作者:谭冰涛; 段勇 期刊:《人民司法》 2010年第13期
代孕生育,是指由于受精卵在女方子宫内不能着床而导致夫妇不育时,借用第三人的子宫使受精卵得以着床、孕育并分娩子女。出借子宫、替人怀孕生育子女的女性即为代孕母。
代孕技术的运用发展打破了传统生育与遗传的统一性,带来了血缘、遗传与养育、抚养关系的冲突,给亲子关系的司法认定带来了难题。代孕子女法律上的母亲是代孕母亲还是养育母亲?代孕母亲能否放弃对代孕子女的抚养权?上海法院(2015)沪一中少民终字第56号判决中对有关身份问题的认定,乃本文讨论的思路。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不得实施任何形式代孕技术 全面两孩政策放歼以来,高龄孕妇呈井喷式增加。但高龄产妇生育率呈明显下降趋势。有专家建议有条件地放开代孕。
代孕历来备受争议,英美法系的美国、英国和大陆法系的德国对代孕的法律规制都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逐步完善的过程。其内容既有差别也有相通,禁止商业代孕,确定代孕子女的亲权关系则是今后相关立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