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静娴 期刊:《兰台世界》 2017年第A01期
一、信息公开对政府档案工作的影响1.信息公开对政府档案开放时间的影响。政府档案开放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档案价值,使档案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从宏观角度出发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而现阶段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所针对的对象是现行文件信息,相关信息公开后就已经被社会各界人士获取。
档案开放的法定程序问题 @我是学法律出身的档案新兵,我发现单位档案开放的法定程序不符合我理解的法律规定,而且全省也不统一,这么严肃的问题可得认真对待。 @涉及档案鉴定开放的法律制度,主要有《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省地方性法规、规章有《档案馆工作通则》、《馆藏档案解密和划控范围》《各级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浙江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