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河源市道路通畅安全,货运车辆非法装载情况明显下降,这得益于河源市开展的全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行动。为做好这次督查行动,河源市采取了“组合拳”措施,联合安全监管、质监、交通、经信、国土工商等部门,集中力垦,同时出击,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面全覆盖。
作者: 期刊:《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21期
<正> 闽政办〔2005〕10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贯彻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作者: 期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10期
<正>宁政办发〔2014〕5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作者: 期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1年第05期
<正>宁政发[2011]30号为了确保公路完好畅通,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工作,特通告如下:一、从2011年4月1日开始,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一)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20吨。(二)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30吨。(三)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40吨。
作者: 期刊:《郑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1年第05期
<正>郑政文[2011]117号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豫政办[2008]56号),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车辆超限超载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针对当前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作者: 期刊:《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9年第14期
<正>琼府办[2009]149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2009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海南省2009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 期刊:《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第02期
<正>琼府办[2008]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一月二十七日
作者: 期刊:《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9年第Z1期
<正>琼府办[2009]156号为贯彻落实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治超"百日行动"电视电话动员大会精神,加强治超工作,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9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正>郴政办发[2010]37号CZCR-2010-0102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正>郴政办发[2010]5号CZCR-2010-01005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作者: 期刊:《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03期
<正>楚政发[2013]10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楚雄开发区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切实加强我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文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3号),结合我
作者: 期刊:《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04期
<正>甬政办发[2014]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关于加强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作者: 期刊:《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01期
<正> 为了确保公路完好畅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有关规定,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对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特通告如下:一、凡在公路上行驶的载货类汽车的车货总重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二轴货车20吨、三轴货车30吨、四轴货车40
经国务院同意,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局、法制办等八部委,从2004年6月起在全国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半年多来,经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公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合法装载车辆的运输成本明显下降,运输效益明显增加,运力结构得到初步优化和调整,治超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果.
作者: 期刊:《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13期
<正>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交通厅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在全省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作者: 期刊:《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10期
作者: 期刊:《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9年第22期
<正>苏政办发[2009]126号2009年11月10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