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的环境和条件日趋复杂,特别是在累积创新的环境下,现代专利法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司法作为专利权利实现的重要角色,需要从源头上厘清救济程序的适用是否仍合乎制度设计的本旨。虽然具体名称不同,但各国专利救济手段均可分为“禁令”与“损害赔偿”两类,使该问题的讨论可以尽可能地超越法域,反映一般规律。本文从财产规则和责任规则的框架出发,讨论权利与救济之间的相互作用,指出使用责任规则在现代专利法情境下具有合理性...
作者:简资修 期刊:《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2018年第01期
卡拉布雷西与梅拉米德,在其1972年的名著《大教堂一景》中,以应配分之交易为核心,提出自愿交易之财产规则、强迫交易之补偿规则以及禁止交易之禁易规则。不同于经济分析对于法律单向入侵的法律之经济分析,此文展现了法律与经济分析双向沟通的法律与经济分析,值得赞许。但不幸地,其将交易规则视为国家达成目的(政策或价值)之手段,令其与往后的分析,虽然看似理论俨然,但实无法律之解释力。之所以如此,是其于经济模型建构之始,未将法...
作为法经济学分析方法,卡-梅框架打破了传统不同法律部门间的樊篱,转而以行为结果模式,将物权的法律保护方式类型化为财产规则、责任规则和禁易规则,清晰展现出三种规则在制度效率上的功能。我国现行物权保护立法存在行为规则与结果规则配置失衡的问题,使制度效率不彰。基于卡-梅框架的分析,《民法典》物权编立法应在行为规则与结果规则之间达到平衡,确立同一物权违法行为的公法责任与私法责任,明确财产规则和禁易规则的行为结果,...
《民法总则》出台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则初步实现了体系化。在法律救济层面,单行法及行政法规构建的财产规则与商业实践存在重大背离,《民法总则》第111条对此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正。通过对个人信息的定位和分类,将进一步明确其保护根据是利益而非权利,从而为责任规则与财产规则的竞争奠定基础。基于交易成本、估价成本、行为模式预期等经济效率的综合考量,应当重构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救济规则。对自然性个人信息适用财产...
财产规则与责任规则是调节权利保护标准的基本规则。停止侵害救济属于财产规则范畴,基于权利界定难度、谈判成本、交易障碍、策略行为风险以及社会公共福利减损等诸多因素的考量,若绝对化适用则易引发"市场失灵"。鉴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高度不确定性,责任规则所采取的法院"公共估值"定价模式也并不完全符合成本与效率原则。理论上应辩证考察两种规则的优弊,修正停止侵害救济所遵循的绝对化观念,追问替代性赔偿的有限效果;立法...
过失责任是私法自治的原则,过失侵权因此是不具有"惩罚"或"强取"等公法意涵的,但现行的实务与学说有不少是与之违背的。本文说明,确定过失的时点应是行为人增加了危险之时,而非行为人尽其所能仍无法避免损害之时,过失无须客观化。过失客观化之论将过失行为的确定时点推得太晚。行为能力愈弱,过失标准愈高。法律经济分析的能力标准之论将过失行为的确定时点拉得太早了。
卡拉布雷西立足于普遍性的法律关系,分析了权利设置的正当理由,为权利的设置确立了经济学上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卡拉布雷西区分了权利保护的三种规则:财产规则、责任规则与不可转让规则。其中,财产规则尊重财产原初所有者的主观估价,责任规则尊重交易双方之外的客观定价。这两种法律规则着眼于定价权的不同,不仅可以适用于侵权法领域,而且提供了分析法律问题、一般法律关系的普遍框架,因而是一个具有法理意义的理论建构。从方法论...
针对近期频繁报道的广场舞扰民引发冲突的社会现象,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对广场舞参与者和附近居民的权利配置进行了分析。结合科斯定理先确定权利归属,然后从财产规则,责任规则、不可让渡性三个方面研究如何处理广场舞背后的权利纠纷,并依据科斯定理,以交易成本为核心要素对上述三规则进行选择,最终认为责任规则更利于实现权利的合理配置。
作者:肖冬梅; 文禹衡 期刊:《法律科学》 2016年第06期
数据保护制度应兼顾数据红利与数据安全。在“卡-梅框架”基础上进行扩展和重构而成的“规则菜单”,为数据保护制度的规则选择提供了分析框架。单一地考察无为规则、禁易规则、管制规则、财产规则、责任规则在数据保护上的适用效果,可知将数据法益配置给数据产生者,同时适用财产规则是一条相对优选的路径。整体上而言,对数据进行类型化并采用“菜单规则”的保护模式,能更有效地实现数据保护中的利益衡平。我国宜采用终端规则的组合...
近年来广场舞问题引发的争议受到了热议,虽有相关部门出面协调此事,但大都无济于事,广场舞噪音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一些不堪其扰的周边居民(居民),甚至采取了一些非正当手段来抵制这种侵扰。这些行为虽起到了暂时性的抵制作用,但毕竟是不合法的,还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多地也曝出了广场舞噪音带来的冲突。如果这一问题不得到妥善处理,就会形成恶性循环,愈演愈烈!
作者:周人杰; 刘莎 期刊:《经济纵横》 2007年第8X期
财产规则和责任规则是对产权进行保护的不同规则。专利权是受到财产规则与责任规则的双重保护,而商业秘密是受单一财产规则的保护。制度分配的经济分析的初衷、工具与归宿均在于社会效率的提升。
作者:朱光华 高建伟 期刊:《重庆社会科学》 2008年第02期
从法经济学的视角来看,《物权法》的核心在于物权的法律界定和法律保护,并且相关内容与经济效率的要求基本相容。以追求效率为目标,《物权法》中物权的法律界定符合波斯纳定理和规范的科斯定理的要求。同样以追求效率为目标,《物权法》中物权的法律保护符合财产规则、责任规则和不可转让规则的分析框架。
作者:廖建求 姜孝贤 期刊:《湖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8年第06期
私有财产权的重要性、正当性需要法律对它加以保护,行政征收权的必要性、补充性又需要法律允许对私有财产权的适当的侵犯,这使我们面临了一个两难处境。当交易成本过高,且该交易对社会整体而言为绝对公共利益(即不包含商业利益)时,应适用责任规则;当交易成本低,且为了保护私人对财产的主观价值以减少或降低反向成本时,应适用财产规则的保护方式。目前我国宜将保护重心向公民一方倾斜即对私人财产的保护采用财产规则的方式...
法律经济学上的“卡一梅框架”,是从法益保护的效果模式出发,对法律规则做出的一个类型划分。其原初结构是以法益的转移自由和定价意愿为标准划分的“财产规则”、“责任规则”和“禁易规则”。通过引入法益的初始归属和限价方式两个新的划分标准,可以增添“管制规则”和“无为规则”两个新的类型,扩展和重构“卡一梅框架”的救济分类和规则结构。这五类规则构成了法律经济学上可供选择的一个“规则菜单”。一个社会在特定领域...
责任规则相比其他规则来说对于解决广场舞中的权利冲突问题更能给予权利受损方最大的利益保护。基本上,当市场的交易费用比较而言低于法院的交易费用时,财产权利优先于责任规则;当市场的交易费用相对较高时,则相反。这篇文章笔者从财产规则、责任规则和不可让渡规则分别分析了广场舞所带来的权利冲突问题,最后笔者认为责任规则更能有效的解决广场舞所引起的权利冲突问题以及提出自己所认为的解决权利冲突的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