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兰台内外 高筑商业秘密的“防火墙”——谈企业档案部门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商业秘密 【正文】

高筑商业秘密的“防火墙”——谈企业档案部门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商业秘密

作者:应惠萍 淮化集团有限公司
商业秘密   档案部门   企业法人财产权   保护   经济利益  

摘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生产经营者所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它能够给它的所有人带来经济利益,造成竞争优势,是一种无形资产。它主要包括:(1)企业专利技术、设计工艺、计算机软件、图纸、资料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的科技档案;(2)维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的企业合同、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