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老工业区   老工业基地   设施老化   直辖市人民政府   企业搬迁  

摘要:<正>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积极有序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重要性城区老工业区是指依托"一五"、"二五"和"三线"建设时期国家重点工业项目形成的、工业企业较为集中的城市特定区域,为我国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为老工业城市的形成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目前仍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但是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城区老工业区也出现了落后产能集中、基础设施老化、环境污染较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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