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 省级期刊

杂志简介:《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杂志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自1998年创刊,国内刊号为21-1434/D,是一本综合性较强的政治期刊。该刊是一份半月刊,致力于发表政治领域的高质量原创研究成果、综述及快报。主要栏目:部门文件、省政府文件、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政务通报

主管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国际刊号:1008-4746
国内刊号:21-1434/D
全年订价:¥ 240.00
创刊时间:1998
所属类别:政治类
发行周期:半月刊
发行地区:辽宁
出版语言:中文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综合影响因子:0.01
总发文量:1905
总被引量:415
H指数:5
期刊他引率:1
  •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刊期:2012年第24期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12]4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自2005年全省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以来,各地迅速开展集体林确权到户的基础改革工作,目前集体林明晰产权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配套改革也相继开展起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造林营林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林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任务分工的通知

    刊期:2012年第24期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2]5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涉及我省的各项任务,省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将《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落实到各市、各部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一)"十二五"时期主要规...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刊期:2012年第24期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2]5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11月3日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服务业委关于发展夜经济指导意见的通知

    刊期:2012年第24期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2]5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服务业委《关于发展夜经济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2年11月19日关于发展夜经济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生活,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促进经济发展,现就发展"夜经济"提出如下指导...

  • 农业保险条例

    刊期:2012年第24期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9号《农业保险条例》已经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第2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总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保险活动,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刊期:2012年第24期

    <正>国务院文件国发[2012]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低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近年来,随着各项相关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作...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刊期:2012年第24期

    <正>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12]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2年10月22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体育总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

    刊期:2012年第24期

    <正>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12]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安全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工商总局、电监会《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