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全省液化天然气(LNG)推广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全省液化天然气(LNG)推广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液化天然气   国家发展改革委   直属机构   国家能源战略   监管办法  

摘要:<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1]5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全省液化天然气(LNG)推广使用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关于全省液化天然气(LNG)推广使用工作方案液化天然气热值高、污染少,是一种值得大力推广使用的清洁能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我省确定为全国首批低碳试点省之一,交通运输部也将我省确定为全国首批LNG汽车推广使用试点省之一。为积极稳妥地推动我省液化天然气的推广使用工作,特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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