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作者: 辽宁省人民政府
养路费征收   政府文件   直属机构   道路旅客运输   农用拖拉机  

摘要:<正>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08]3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我省公路建设、养护工作的顺利实施,省政府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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