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疾病医疗   资金筹集   卫生部门   床位费   检查费  

摘要:<正>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城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建立城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是缓解城市特困居民"看病难"问题的有效措施。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落实救助资金,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尽快在全省建立起城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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