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各地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对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建设领域信用体系不健全,法制不完备和执法不严,建筑市场供求失衡,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以及部分地区不切实际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造成在建筑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存在大量拖欠工程款问题。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