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0年7月30日在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正文】

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0年7月30日在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作者:李小平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审议结果   法制委员会   修订草案   辽宁省人大   会计管理  

摘要:<正>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本次常委会会议对《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二次审议稿已经比较成熟,可以提请本次会议通过。同时,又对个别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法制委员会于7月29日上午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对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认真审议,对组成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凡能吸纳的均予以采纳。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一、有的组成人员提出,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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