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4件。即丹东市代表团王耀婕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的议案(022)》,丹东市代表团王耀婕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辽宁省边境沿海地区边防管理条例〉的议案(028)》,辽阳市代表团王家娟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辽宁省禁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议案(034)》,沈阳市代表团栗舒娅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的议案(049)》。内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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