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论无人机在犯罪现场摄影中的运用 【正文】

论无人机在犯罪现场摄影中的运用

作者:贾永生 铁道警察学院公安技术系; 河南郑州450053
无人机   犯罪现场   刑事摄影   航拍摄影  

摘要:无人机是通过遥控方式操作运行路线的飞行器,其与摄影机结合在一起,可以自由选择拍摄点,能够更好地满足犯罪现场摄影构图的取景角度需要。无人机在犯罪现场摄影中的运用,主要是在拍摄犯罪现场方位照片、现场概览照片等场面较大或者需要特定摄影取景点的照片时,能够满足合适位置和角度的需要。另外,无人机航拍的照片,通过软件处理还可以生成犯罪现场环境的3D立体图,也能更好地满足犯罪现场方位绘图的需要。无人机在犯罪现场中的摄影,除了能满足传统犯罪现场摄影的功能要求外,加载红外摄影机等装备还可以更好地实现夜间嫌疑人搜索乃至抓捕侦查等功能,拓展了现场摄影的类别和作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