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与传统暴力犯罪相比,严重暴力犯罪已经危害公共安全,这是其本质特征。文章从"暴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突发公共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等易混淆的概念入手,从认识层面理清各自内涵属性,提出应从行为手段与危害公共安全二者的结合来界定突发事件的性质,认为是否内含"人为恶意破坏、危害公共安全"要素是严重暴力犯罪与一般暴力犯罪的根本差别。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作为突发事件中性质最为严重的一种,其发生、发展的控制不能寄刑罚手段一途,须动用特别手段紧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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