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科学大观园 把“戒尺”还给老师是一个鲜明信号 【正文】

把“戒尺”还给老师是一个鲜明信号

作者:范荣 不详
法定职权   教育惩戒   赔礼道歉   征求意见稿   教学职责  

摘要:近日公布的《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规则》进一步列出了点名批评、赔礼道歉、面壁反省等惩戒手段,被舆论视为“把‘戒尺’还给老师”的鲜明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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