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汉语语法研究传统中,谓词的界定标准大致经历了意义、形态、语法功能标准等不同阶段。尽管到目前为止,能做谓语等句法功能已经被基本接受为界定谓词的标准,但是对于什么是谓语,却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这样的话,不但循环定义的问题不可避免,也不利于谓词和其他词类的区分。针对上述问题,本文重新界定了谓语,并在此基础上,否定了谓语与谓词的直接构成关系,指出谓语只能由谓词短语构成,谓词短语则是由谓词和限定成分构成。因此,只要界定了谓语,就能界定谓词短语,只要界定了谓词短语,也就能界定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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