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摘要:在实际运用中。一部分“通知”的主送机关出现了主送机关与发文机关不是机关单位对机关单位的关系、主送机关不隶属于发文机关、主送机关的零形式等非常规用法。文章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运用语言变异、语言变体理论对所出现的非常规用法进行了简要分析。“通知”主送机关的非常规用法不能用错误来解释,而是一种变异用法,其存在形式是一种非标准变体。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影响因子:0.25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发行周期:周二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