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期:2009年第04期
<正>同志们:这次会议是南水北调城区段征迁安置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政府的要求,在全市叫响"大干一个月、拿下城区段",确保9月底总干渠征迁安置任务圆满完成,打赢这场征迁安置攻坚
刊期:2009年第04期
<正>焦政文[2009]10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焦作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刊期:2009年第04期
<正>焦政文[2009]127号各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顺利推进南水北调城区段征迁工作,最大限度解决征迁群众的实际困难,最大程度保障征迁群众利益,在前一阶段已出台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迁群众提供优惠保障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刊期:2009年第04期
<正>焦政办[2009]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焦作市秋粮增产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刊期:2009年第04期
<正>焦政办[2009]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有效保护我市饮用水水源,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现就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刊期:2009年第04期
<正>焦政办[2009]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编制出高质量的"十二五"规划,对于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新跨越的宏伟目标
刊期:2009年第04期
<正>焦政办(2009]77号各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关于处理市区居民住房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刊期:2009年第04期
<正>焦政办[2009]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09年下半年招商引资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八月三日
刊期:2009年第04期
<正>焦政办[2009]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焦作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八月十五日
刊期:2009年第04期
<正>焦政办[2009]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为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市产业集聚区的规模、结构、整体效益等发展变化情况,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指导全市产业集聚区快速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自2009年9月起在全市建立产业集聚区统计调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刊期:2009年第04期
<正>焦政办[2009]86号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焦作市海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刊期:2009年第04期
<正>焦政办[2009]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决定于2009年联合开展第二次全国R&D(即研究与试验发展)资源清查。为认真做好我市的R&D资源清查工作,现将市统计局、科技局、发改委、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