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建筑科学 国家发展改革委《“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资源综合利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综合利用率   综合利用工作   工业固体废物  

摘要: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007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了《“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在分析我国资源综合利用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2010年资源综合利用目标、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这是我国“十一五”期间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引导投资及决策重大项目的依据。《指导意见》提出了到2010年: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与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在2005年的基础上各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达到35%和4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其中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75%,煤矸石达到7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提高到65%,木材综合利用率由目前60%左右提高到70%左右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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