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6年11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建筑节能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可望有力推进深圳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和建设领域循环经济的发展现。《条例》规定: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采用列入禁止目录的建筑材料和产品;《条例》还设专章规定了太阳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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