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正文】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作者: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灾害应急预案   气象干旱   灾害性天气   气象灾害   监测预报  

摘要:<正>苏政办发[2014]6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0年2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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