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正文】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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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苏政发[2012]156号2012年11月23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2010年以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江苏的成功实践,积极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应用,取得了可喜成绩。为激励先进,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498个项目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一等奖50项,二等奖148项,三等奖300项。当前,江苏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希望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紧紧围绕"十二五"发展的主题主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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