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正文】

省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文物保护单位   墓群   文化建设工程   传统文化传承   高水平小康社会  

摘要:<正>苏政发[2011]181号2011年12月19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政府同意省文物局提出的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现予公布。加强文物保护是深人实施文化建设工程、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任务。各地要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加快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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