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政府办公厅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 【正文】

省政府办公厅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

水利现代化   城乡建设厅   沂沭泗   水利建设项目   排涝标准  

摘要:<正>苏政办发[2011]24号2011年3月9日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苏发[2011]1号)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需要省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认真加以落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分工(一)"十二五"期间,淮河、沂沭泗、长江、太湖等重点流域防洪标准全面达到50年一遇以上的规划目标,区域骨干河流排涝标准达到20年左右一遇,大中城市达到国家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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