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 【正文】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

评选办法   人居环境奖   人居环境范例   评选对象   城镇经济  

摘要:<正>苏政办发[2011]10号2011年2月1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修订)》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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