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 【正文】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

业务监管   融资性   再担保   担保业务   直属单位  

摘要:<正>苏政办发[2009]119号2009年11月3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国办发[2009]7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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