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正文】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卫生服务   卫生体系建设   人均期望寿命   卫生工作   预防控制体系  

摘要:<正>苏政办发[2007]30号2007年3月29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江苏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为加快发展卫生事业,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一、基础条件和背景分析(一)"十五"以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卫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省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13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衡量人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指标均处于全国先进水平。农村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有54个县(市、区)进入初保先进县(市、区)行列,基本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发展,覆盖城市居民60%以上。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全面建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建成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全省甲、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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