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污染源公开和污染物减排社会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 【正文】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污染源公开和污染物减排社会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

污染物排放   污染源治理   国控   排污情况   直属单位  

摘要:<正>苏政办发[2007]133号2007年10月31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污染源公开和污染物减排社会公示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污染源公开和污染物减排社会公示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促进污染物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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