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省民政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关于贯彻民政部等十九部门《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正文】

省民政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关于贯彻民政部等十九部门《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救助保护   十九部   治办   司法局   未成年被告人  

摘要:<正> 各市民政局、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综治办、文明办、编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卫生局、团委、妇联、残联:最近,民政部等十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民发[2006]11号,以下简称《意见》),对于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促进流浪未成年人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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